索引号: | 4311280016/2019-1305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新隆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隆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新隆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隆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律、法规等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财政收入,加强税收征管,负责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管理;
3、乡镇财政预算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
4、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其他资金的收支管理;
5、乡镇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
6、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镇2017年机构为7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
本部门下设财政所、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工交安监药监事务中心、卫生计生监督管理所、文教体广电事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事务中心、规划建设环保事务中心,共7个二级机构. 本部门所属的7个2级机构都列入了2017年部门预算。与去年机构数相同。
第三部分 新隆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31128006_2018年新隆镇财政基本信息报表2018年度部门决算人大批复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财政部门批复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
三、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总收入 1154.57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54.57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收入比上年增加265.11万元,增长 29.8 %。
2018年总支出 1154.57 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经费330.3万元,日常办公经费524.27万元,乡镇扶贫项目资金300万元)。支出比上年增加 265.11 万元,增长 29.8 %。增长原因主要是乡镇扶贫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决算支出1154.57万元,比上年增加 265.11 万元,增长 29.8 %。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154.57万元,比上年增加 265.11 万元,增长 29.8%;增加原因主要是乡镇扶贫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6.27万元,比上年减少 6.63 万元,减少 28.95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 0 万元,比上年减少 0万元,减少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1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 0 万元,减少 0 %;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9万元,比上年减少 3.31 万元,减少 38.94 %),公务接待费支出 11.08 万元,比上年减少 3.32 万元,减少 23.05%。“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较好的落实了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的要求。
2018年我镇参加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公务接待300 批次,3435人次。2018年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 0台,年末公用车辆保有量 2 台。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4.25万元,比2017年增加 0万元,增长 0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单位整体支出资金使用符合政策要求,全理合法,使用有效,管理较规范,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良好,整体绩效评价每年完成任务较好,准时认真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共涉及预算资金1154.57万元,资金使用率过90%。专项项目经费使用的项目基本完成,财政拨款100%,使用率10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