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新隆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镇2018年机构为7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
本部门下设财政所、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工交安监药监事务中心、卫生计生监督管理所、文教体广电事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事务中心、规划建设环保事务中心,共7个二级机构. 本部门所属的7个2级机构都列入了2018年部门预算。与去年机构数相同。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 410.56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 410.56 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计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40.63 万元,主要是 经费 拨款增加 40.63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 410.5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0.56 万元,农林水支出 130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40.63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40.63 万元,项目支出与去年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0.56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80.5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3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其中: 农林水支出 专项支出 130 万元,主要用于 扶贫、党建工作 方面。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9.79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21.06 万元,增长 30.64 %。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4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6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一致,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镇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