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80016/2026-00639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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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工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不严不实”问题已完成整改,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要求,现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督察反馈问题
工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不严不实。
二、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淘汰类”落后产品及生产工艺装备退出。重点围绕铸造、陶土坩埚、砖瓦、废塑料、玻璃纤维等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加强部门联动,通过严格执法,针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推动关停退出,助推我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工业高质量发展。
三、整改措施
(一)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永州市2024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技术方面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加强对辖区内铸造、陶土坩埚、砖瓦、废塑料等相关重点行业企业淘汰类落后产品及生产工艺装备状况的全面排查和随机抽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同时开展已关停退出落后产能复查和历次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回头看”,确保落后产能没有恢复和不能恢复。
(二)依法关停落后工艺装备。对排查中发现的落后产能,严格落实有关产业政策,综合运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具备拆除条件的立即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同时做好退出公告,相关信息按程序推送到省工信厅,在省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限时拆除。
(三)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按照《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等产业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重点行业,综合利用有关支持政策,大力推动企业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新建和扩张的产能过剩行业的准入管理。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政策为依据,强化信息共享、源头管控,建立健全部门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事前审批把关和事中事后监管,杜绝落后产能滋生。
四、整改落实情况
1、系统排查落实成效。根据《永州市2024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技术方面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我局于2024年2月8日制定《2024年新田县利用能耗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2024年2月18日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全县落后产能排查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县内工业企业的全面排查工作,通过排查摸底,我县暂无落后产能企业。对已关停退出的落后产能企业完成复查,未发现恢复生产迹象。现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持续巩固。
2、设备更新改造举措实施。2024年报送了23个共三个批次的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项目,其中14个入选国家清单再贷款项目;1个项目获得省设备更新融资补贴。
3、构建可持续性的长效机制。组织成立新田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专班,负责全面指导和开展全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同推进全县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坚决遏制反弹现象。
五、销号验收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经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销号验收,认为新田县“工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不严不实”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达到,符合整改销号标准,现进行销号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9日—1月23日。
联系电话:18075799358,
地址:新田县龙泉街道秀峰路728号。
新田县科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1月19日
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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