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以案释法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280016/2024-00966 分类:  
发文机关: 新田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4-01
名称: 强化工作举措 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文号 :    
强化工作举措 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2024-04-01 14:45
  • 来源:  新田新闻网
  • 【字体:   

 新田新闻网(记者 黄新)近年来,新田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提高政治站位、自查问题、协同配合、执纪问责等一系列工作举措,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新田县委、县政府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紧抓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纳入县四大家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推动县乡两级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全县绩效考核,同时作为干部提拔晋升、交流进退的重要参考。促使县直各部门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明理论、懂业务,工作中致力于在重点区域、重要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有效破除工作落实“老大难”。
    为更好倾听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呼声,让社会大众环境信访投诉有门、反映有道,除了生态环境局12369环境信访举报平台外,专门设立县委、县政府生态环境问题举报专线和信箱,在电视台、“村村响”广播、官微、官网等平台公布。抽调县纪委、政府办、信访局、生态环境局业务骨干实行24小时值班,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就近提出信访诉求,有效避免了越级上访和违规集访。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分别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组成若干小组,分赴各乡镇(街道)的工矿企业、田间地头、背街小巷等老百姓关心关注、反响强烈的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坚持“当下改”和“长久治”相结合,不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书面交办,限期整改。
    充分发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作用,综合运用考核、通报、约谈、媒体监督、警示曝光等措施,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规范性、制度性文件,让机构运行有章可循、部门整改有据可依。针对群众呼声最高、反映强烈的采石制砂、砖瓦、预拌混凝土、畜禽渔养殖、扬尘渣土、农村人居环境共6大领域成立了6个专项整治组,每个小组由一名县级领导担任组长,由主管职能部门牵头,相关部门为成员,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一直保持队伍不散、人员不减、力度不松。
    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全面推行“定具体问题、定目标任务、定领导责任、定完成时限、定奖罚措施”的“五定”工作方法,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任务推进不力、完成质量不高的,及时采取通报预警、约谈督办等措施;对站位不高、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导致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追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各省市政府
市州政府
县区管理区网站
站群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政务邮箱:xtgovment@126.com

主办: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新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0746-4767803(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标识码:4311280016    湘ICP备10010030号    湘公网安备 43112802000004号

  • 湖南省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三湘e监督
  • 监督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