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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80016/2022-0053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新田县中旭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6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5274637670
传 真:0746-4762212
电子邮箱:422595633@163.com
联系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行政审批股(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环局办公室)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新田县中旭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扩建项目
文 号:新环审字【2021】15号
发文时间:2021年9月16日
附 件: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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