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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80016/2023-2381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责任单位: |
(盖章) |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申请时间:2023年4月25日 |
反馈 问题 |
新田县龙泉街道办事处秀峰社区里下自然村防洪河道修建时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湿地公园管理服务区内,填埋湿地(新田县2023年自然保护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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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 目标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新田县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作如下整改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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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3年4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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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 成情况 |
经整改,此问题已办结。1、召集业主新田县水利局和施工企业共同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湖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从思想上、行动上充分认识保护湿地的重要性和破坏湿地的法律责任,增强保护湿地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2023年4月份汛期来临前,全部清理掉建筑垃圾,恢复湿地功能。 3、加强现场指导和监督,派出技术骨干实时跟进、现场指导,督促施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技术要求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现已把湿地公园的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完毕,恢复湿地功能,成为市民游览、休闲、观光的好去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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