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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22-00543 分类:  
发文机关: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发文日期: 2022-03-15
名称: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文号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 2022-03-15 10:37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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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理念,通过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规范决策、严格执法、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履行法定职责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局2021年有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统筹部署。局党组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制订印发了年度依法治县建设要点,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
  2、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章、党规、党纪,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3、督促履行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局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会、专题工作会等,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在生态环境管理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1、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在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优化前,按照现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建设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我局利用网上指导、电话指导或者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建设单位在网上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在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优化后,我局将按照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管理要求和审批权限要求积极开展审批工作,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批工作。
  2、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便民、提速、增效的要求,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减少环节,简化手续,每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期限,每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期限,在法定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均缩短了50%以上。
  3、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县行政审批局部署,对纳入新田县政务服务系统的多项行政事项进行完善,按规范压缩审核时限、精简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办理事项的在线网办率,扎实推进电子证照集成办理流程。
  (三)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开展“双随机”监管。按照移动执法系统(即“双随机”系统)要求,开展日常随机监管工作。目前,移动执法系统内已录入污染源126 个,其中重点污染源 2个,一般污染源 124个。2021年共计完成“双随机”信息录入数 62 件,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发现环境违法行为2件。
  2、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涉及民生、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环评审批、环境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提高环境政务信息的公开度、透明度。今年以来,我局在县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审批事项 13个,行政处罚案件    34件,切实保障群众对环境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1、加强合法性审查。在行政许可行为上,我局制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集体审议制度,对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行为进行集体审议。今年以来,我局共召开集体审议会13次,审议通过环评审批事项 13个。通过上述工作举措,确保我局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强化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审查工作机制。我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合同,聘请法律顾问1人,在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要事项中,发挥法律顾问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事后监督救济的积极作用,并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审查工作机制。

  (五)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包括填写执法记录、使用执法记录仪等;同时对重大处罚决定,由法规科及时进行法制审核,并征求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通过召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结果,规范执行处罚过程;对办理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按要求通过网站及时进行公开。
  2、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按照要求开展日常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执法文书规范上,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制作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制作行政处罚文书,并规范执法用语、流程等。同时,通过积极参加永州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接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案件评审,极大提升了我局环境行政执法水平。
  (六)严格环境执法处罚。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砖瓦行业专项整治”、“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业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采取分类整治措施。
  1.对轻微环境问题一律下达风险提示函,责令整改。2021年已下达环境风险提示函、整改通知 43 余份。
  2.对所有在产砖厂和排水风险较高的企业督促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截至目前,已督办17 家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3.对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查处。今年,立案处罚企业 34家,停产整治3家。通过开展整治行动,解决了一批环境问题,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得以提升,实现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目的。

  (七)优化执法服务环境
  1、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新田县共有 3 家企业列入全县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生态环境正面清单管理,可以优化日常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方式,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予以优先保障或采取减少免除环境监管。建立清单后,减少了执法人员与企业人员接触、做到无需要不干扰,切实帮扶企业复工复产。
  2、修复信用助力企业发展。鼓励失信主体不断完善和重塑自身信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我局根据省、市、县信用办开展企业行政处罚失信信息信用修复专项行动的要求,秉承服务意识,积极作为,固定专人协助企业开展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已在省厅环境综合信息共享平台、省信用信息平台(由发改部门主导)、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由市场监管总部门主导)等平台为 3 家企业修复处罚信息,有效避免了企业在参与招投标、争取资金及税收优惠等方面被失信惩戒,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新田经济社会发展。
  (八)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今年我局无出庭应诉情况。
  (九)加强学法普法教育
  1、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普法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关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组织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参加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普法宣传贯彻到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全过程,加强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开展“宪法”宣讲活动,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做好干部职工的学法工作,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环保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1、专业法律人才欠缺。目前我局在编干部无法律专业人才,疲于应对新形势下的案件审查和法规服务工作,只能依赖法律顾问应对当前局面,对推行依法治国方略缺乏专业知识保障。
  2、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不习惯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
  3、执法监管力量不足。因近年来的环保法律法规变动较大,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加之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我局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普遍偏少,存在疲于应对环境执法监管和矛盾纠纷处理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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