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2-0053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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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规划(2019-2021)》、《湖南省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和《2021年永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以下执法工作。
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我局2021年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4 件,行政处罚107万元。对新田县污水垃圾处理管理所渗滤液渗漏至雨水沟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行政处罚10万元。对新田县鼎丰实业有限公司锅炉烟道气超标排放问题进行立案查处,行政处罚10万元。新田县鸿锦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新田连接线)二号搅拌站清洗废水直排,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行政处罚15万元。对新田县玖和养殖专业合作社集粪池粪污外溢影响周边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行政处罚4万元。新田县金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集粪池粪污外溢影响周边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行政处罚2万元。新田县忠平养殖专业合作社集粪池粪污外溢影响周边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行政处罚1万元。新田县永盛建材有限公司,新增制砂项目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行政处罚1万元。对新田县鑫河娱乐有限公司噪声超标排放进行立案查处,行政处罚1万元。对新田县千山龙食品有限公司(扶贫车间)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行政处罚0.5万元,对(新田县塘罗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新田县小源建材有限公司、新田县龙兴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新田县梧村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新田县联志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新田县陶峰建材有限公司峰茂环保砖厂、新田县新航环保墙体材料有限公司)7家砖厂制砖生产项目原料堆场未采取密闭、遮盖、洒水等措施,生产粉尘对周边环境产生了影响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行政处罚4万元,(共计处罚28万元)。对新田县鸿大建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4万元。新田县恒辉建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3万元。新田县绿必达环保材料精品有限公司(钟荣军)行政处罚4万元。新田县闽湘建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2万元。新田县振新建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2万元。新田县永盛建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3万元。新田县陶岭乡禾昌精白石灰厂石塘石场行政处罚3万元。新田县远发建材有限公司珠美石场行政处罚1万元。新田县永兴建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2万元。新田县门楼下瑶族乡定文工程服务站行政处罚2、4万元。新田县加大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未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行政处罚1万元。新田县罗家坪塑料厂散乱污企业行政处罚1万元。对新田县小源建材有限公司、新田县新航环保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未取得排污权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停产整治。对新田县鼎丰实业有限公司锅炉烟道气超标排放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鼎丰宾馆锅炉停产整治。
(二)、推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情况。
为确保“双随机”移动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建立了“双随机两库一清单”、制定了《2021年新田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方案》,全年双随机抽查企业共64家,其中重点监管单位2家,一般监管单位62家,全年共实施“双随机”监管污染源285人次。
(三)、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时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实现了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加强两法衔接打击环境污染情况。
联合公安机关,对新田县新圩镇兴旺废旧回收店无环评审批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违法生产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五)、完成专项执法任务情况。
开展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涉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执法、“蓝天利剑”环境执法及VOCs环境整治等多项专项行动。
(六)、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情况
根据《永州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关于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完成了永州市新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挂牌和执法队伍的人员编制上报 。
(七)、法制政府建设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重点内容,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坚持思想引领、高位推动;二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持续加大“放管服”力度,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规范执法程序,坚持公平公正执法;五是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八)、执法公示情况。
根据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2021年我局在新田县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公开执法信息36条。
(九)、特色亮点工作及经验做法
1、执法大练兵 今年来根据上级要求我局组织持有执法证的35名执法人员进行考试,参加考试人员都取得了良好成绩,也对法律知识有进一步的熟悉。10月份我局派出4名执法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执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获得环保铁军演讲赛三等奖,执法大练兵现场技能比武二等奖。通过执法大练兵活动有效提高了执法能力和水平。
2、环境应急演练 我局编制了突发环境应急演练计划,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并于2021年11月中旬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本次演练准备充分、主题精准、流程合理、处置科学。检验了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实用性,达到了磨合相关部门协作配合能力,锻炼应急处置队伍,提升应急实战能力的目的,也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了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今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共交办我县信访件6件,涉及问题7个,点位6个,截至目前6件已全部办结销号。
4、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件,对新田县金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排入周边土地,造成农作物减产,部分绝收。启动生态赔偿1.6万元,行政处罚2万元。新田县门楼下瑶族乡定文工程服务站承包的新田县舍子源风电场边坡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因下大雨,舍子源风电场K8-K9路段施工处塌方,导致泥桨经小溪流入肥源水库内,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启动生态环境破坏赔偿12万元,行政处罚2、4万元。
5、协调部门联动 联系公安、乡镇等部门对新田县新圩镇兴旺废旧回收店、新圩镇上坪村一废旧塑料造粒加工店、三井镇罗家坪塑料加工店3家散乱污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拆除所有生产设备及生产厂棚,恢复了土地原貌。
二、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举措
2022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力度不减、方向不变,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
(一)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打击非法排污。一是落实执法事项。根据《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要求,按照事项清单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二是强化日常执法。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依法开展对排污单位的日常执法监管。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大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执法力度,加大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排污许可证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执法检查。四是强化两法衔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证据衔接、案件移送等机制,推动解决行政执法实践中的重难点问题。
(二)锻造能力,打造执法铁军。一是强化廉洁执法。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督促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廉政规定》,筑牢生态环境执法廉政防线。二是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继续坚持“全员、全年、全过程”大练兵,持续组织参加知识竞赛、执法大比武、交叉执法等多种形式的执法大练兵活动。努力打造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生态环境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