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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新田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3-28
名称: 新田:转弯不让直行 酿成事故负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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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转弯不让直行 酿成事故负主责
  • 2025-03-28 17:30
  • 来源: 新田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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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新田交警)3月23日,欧某某驾驶摩托车沿新田县邬金公路行驶至三井镇石岩头村牌坊路口路段时,与廖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刮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欧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交巡警调查认定,当事人欧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负主要责任。当事人廖某某的行为违反了“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如果正确佩戴了头盔,头部就不会受伤了。”事发后,欧某某面对交警后悔地说道

交警提醒:驾车通过路口时要注意观察,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先行,切勿抢行。“让”出平安,“抢”出祸端,驾车行驶途中遇到交叉路口,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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