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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18-00072 分类:  
发文机关: 法治办 发文日期: 2018-10-29
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文号 :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 2018-10-29 14:58
  • 来源: 法治办
  • 【字体:   

                                                                             新治县办发〔2014〕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全省农村法制宣传

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依法治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有关部门: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根据省委法治办《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湘法治办发〔2014〕7号)和2014年法治新田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县委法治新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5月份继续在全县开展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出发点,通过深入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不断增强乡镇干部和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外出务工农民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服务深化农村改革。”

三、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为5月上旬至6月上旬,集中宣传为期一个月。活动结束后,相关工作可以延续到年底。

四、宣传重点

    主要宣传以下内容:

一是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重点组织学习《宪法》、《刑法》、《民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法治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

二是大力宣传深化农村改革和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有关政策法规。根据省委关于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宣传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机制、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构建农业经营体系、增加农民财产权利、推动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新政策法规。

三是大力宣传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法律和政策。重点宣传《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农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能力。

四是大力宣传加强农村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开展农业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是大力宣传与农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组织学习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工伤保险、社会保障、婚姻家庭、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公证、交通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调解法、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活动措施

各乡镇要把本次活动作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和全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宣传活动的重点工程之一,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重点,大力开展外出务工农民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农民工是改革开放后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后我国产业发展所依靠的重要人力资源,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最活跃的力量。为此,一是要坚持把农民作为重点普法对象,并把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作为重中之重。二是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部门负责、企业和社会参与的农村、特别是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建立农民工流出地和流入地相互协同的工作机制。农民工管理、培训部门和用工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担负起普法教育的社会责任。三是要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活动,创新方式方法,浓厚宣传氛围。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志愿者等民间公益组织力量,大力开展法律进农家、进厂矿、进工地、进农民工聚居地、生活区的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横幅、标语、讲座、录像、知识竞赛、法治文艺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案说法、正反典型引导等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利用普法学校对农民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四是着力把农民工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结合起来,围绕农民工权益保护,开展农民工权益纷争大排查,为农民工依法维权开辟法律服务快车道;要大力宣传“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并通过有效方式,确保每位外出务工人员能获赠一本实用法律知识手册及一张法律服务(援助)工作联系卡。

(二)继续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健全完善农村法制宣传公共设施体系。在全县各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一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普法学校、一个法律书屋(图书角)和一个法制宣传栏。

(三)继续发展农村法制宣传队伍。要加强农村村、组法制宣传队伍建设,积极落实今年普法“十百千万”工程,培训10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充分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政法部门工作人员等法律专业人员的作用,组建普法讲师团、志愿者队伍,同时大力培育各类群众性法治文艺团体。

(四)继续组织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要充分利用乡镇基层党校、农村文化站、干部培训班、村民学校等多种途径,积极组织乡镇、村组干部开展今年重点宣传内容的学习,通过他们带动农民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保障和维护社会稳定。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各乡镇依法治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农村工作的基本政策和涉农法律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落实经费保障。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各涉农部门要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依法治县办的组织协调下,按照县委法治办《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和部门责任分工,共同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集中宣传活动,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力支持。
    三是加强考核,务求实效。要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考核,纳入乡镇党委政府绩效考核、综治考核的内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良好效果。

四是总结宣传,推广典型。各乡镇依法治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创新方法,努力拓展农村法制宣传的新途径,注重提升教育宣传的实际效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推广活动经验、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依法治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有关部门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上旬书面上报县委法治办(联系人:陈红兵,电话4714567,电子信箱xtfz200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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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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