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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24-00530 分类:  
发文机关: 新田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06-14
名称: 关于印发《新田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工作会商机制》的通知
文号 :    
关于印发《新田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工作会商机制》的通知
  • 2024-06-14 16:58
  • 来源: 新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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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新田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工作会商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直和中央、省、市驻新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51)和《新田县落实〈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责任清单(新政办函20244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新田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工作会商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新田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工作会商机制

中共新田县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小组

2024325     


新田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2023—2025年)工作会商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51)、《永州市落实<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一2025年)>责任清单》(永政办20244号)和新田县落实<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一2025年)>责任清单》新政办函20244号)的要求,为全面提升我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会商机制。

一、会商机制的目的

认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强化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推进全县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以实际需要为宗旨,以确需会商的事项为切入点,通过会商,对全县行政执法质量提升的执行落实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集中商议、分析研判、作出决策。

二、成员单位

新田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工作会商机制的召集人县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担任,副召集人县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副组长担任其他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为工作会商机制的成员。成员单位包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工作会商机制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上报联络员担任。工作会商机制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三、主要职责及工作内容

(一)在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全县落实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责任清单研究落实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具体措施、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中的共性问题。

(二)加强在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工作中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完成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会商组织及形式

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会商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召集人或受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听取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及时发现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办法。工作会商机制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部门,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人民政府报告。

新田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工作会商机制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承担工作会商机制的日常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宣传、培训、监督、评估以及日常沟通联络、争议协调、建章立制等工作。

五、有关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严格履行工作会商机制职责,认真落实工作会商机制议定事项,充分发挥工作会商机制作用,形成高效运行长效机制,推动新田县落实<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一2025年)>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工作会商机制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通报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工作相关情况。

附件:新田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工作会商机制成员名单


附件:

新田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2023—2025年)工作会商机制名单

    人:叶栋贤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县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

副召人:黄建新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县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副组长

龙逸敏  县司法局局长县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副组长

      员:骆石建  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亚琼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公安局工会主席

胡三林  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

尹文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志勇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夏利明  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专职副局长

郑顶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卓小明  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杜勇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徐利明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李剑县  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姜雅峰  县发展和改革局法规股股长

蒋良吉  县行政审批局审改股股长

    县公安局法制股副主任

骆金伟  县财政局税政法规股股长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股长

李艳波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劳动保障大队监察员

陈剑锋  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信访股股长

谢其涛  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股股长

    县应急管理局法规股工作人员

熊海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股副股长

刘朝阳  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三中队

何平尧  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工作会商机制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郑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股长担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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