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5-0058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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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领域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及逐利执法、任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和涉企执法服务攻坚治理整治专项行动。现面向全县征集行政执法有关问题线索,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违规异地执法及逐利执法、任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查封等问题。主要包括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标准不一致、“小错重罚”和不依法免罚、轻罚;滥用扣押等强制措施、重复实施查封,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查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违法违规设置或滥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违反“两法衔接”规定,以罚代管、以行代刑等。
2.违反规定乱检查问题。主要包括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检查;违规下达检查指标;不具备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未制定或超出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范围实施检查,同一行政检查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项检查未合并进行、未按要求优先采取“无扰检查”方式;实施检查未出示执法证、检查码和检查通知书,未书面反馈检查结果;行政检查频次过高或以观摩、督导、调研等名义变相检查,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等。
3.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主要包括不履行法定行政执法职责,拖延受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未落实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要求,索要重复证明材料,擅自增设许可条件等。
4.执法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主要包括行政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接受相关企业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收取贿赂,帮助执法对象规避监管或违法减轻从轻处罚等。
二、举报方式及时间
1、举报电话:0746-4781883(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举报邮箱:xtsfxzzfg@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三、举报注意事项
1.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均可进行举报,受理方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2.举报材料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
3.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受理范围。
4.征集活动自即起2025年12月31日止。
新田县司法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