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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80016/2025-0117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序号 | 报告编号 | 被抽检企业名称 | 不合格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核查处置情况 |
1 | 25FJ15232 | 新田县骥村镇粤客隆生活超市 | 小黄姜 | 铅 | 2025年7月9日,我局委托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小黄姜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当事人经营的小黄姜中的铅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国家安全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8月12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事人对检验结果表示认可。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明事实,建议立案查处。鉴于本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如实陈述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进货时向供货商索取了相关资质,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没有主观故意,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发生食源性疾病,经本局教育提醒,当事人意识到违法行为后,第一时间采取整改措施,对违法原因进行分析并对待售食品进行全面排查;涉案食品数量较少,货值金额较低。当事人的行为表现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不予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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