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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25-01170 分类:  
发文机关: 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08-15
名称: 普通食品别信“保健”“治病”宣传
文号 :    
普通食品别信“保健”“治病”宣传
  • 2025-08-15 17:33
  • 来源: 国务院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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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些网购平台不法商家把普通食品包装成保健酒”“增高粉”“瘦身咖啡,甚至宣称鱼油、代用茶、蓝莓、氨糖软骨素、红曲胶囊等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效。个别品牌打着营养师”“知名专家旗号推销保健品,诱导消费者高价购买。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药品具有严格区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也严令禁止对食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消费者既要防范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又要防范食品冒充药品。一方面,不法商家为兜售普通食品,刻意模糊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药品界限,明示或暗示普通食品具有保健功能或功效。比如在市场营销环节通过口头宣讲、微信群、宣传册、直播间话术等大肆宣传功效,炒作养生”“天然”“调理”“减肥等概念。另一方面,不法商家为兜售保健食品,通过虚构科学实验、营养指导、专家背书等方式,夸大功效或者宣传具有降血压”“抗癌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效。

选购声称具有健康功效和保健功能的食品时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标识是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还是药品。购买保健食品要认清蓝帽子标志,依据保健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健食品产品注册备案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朋友圈、微信群、小程序等推销信息。线下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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