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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4〕37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文件精神,经审核,2025年度新田县第一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享受条件的单位共50家。现将50家享受稳岗返还单位名单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2日至8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新田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反映。
联系方式:0746-4712363。
新田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