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
事项名称 |
机关社保参保登记 |
设定依据 |
《国发〔2015〕2号》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湘政发2015年3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湘人社发2015年78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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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指全县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 |
承办单位 |
新田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站 |
办理材料 |
1、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事业单位还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还需提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文件; 3、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 4、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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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机关社保站服务大厅 |
收费标准: |
免费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时间) |
办理流程 |
1、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用人单位报送的参保登记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在15日内为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确定社会保险登记编号,建立社会保险登记档案资料,登记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用人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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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
0746- 4767827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郑锐:18244792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