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3-0060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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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我局实际,特编制《新田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新田县农业农村局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本单位办事程序情况;
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新田县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www.xt.gov.cn/xtnyncj/indexxt5.shtml)公开,另外还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微信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新田县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新田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一)申请获取新田县农业农村局的信息,申请人可按照以下提示提出申请。
1.受理申请机构
新田县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新田县中府国际17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6-4723756;
邮政编码:425700;
电子邮箱: xt4723756@163.com。
2.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应当遵循“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申请人填写《新田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件,可下载,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必填的内容包括:
①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住址、工作单位及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
②所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内容描述(内容描述尽量详细,如文件名称、发布日期、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③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系。
④所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回复形式。
(2)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或本组织的有关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与信息公开申请相关的其他材料(如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与申请人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系的相关证明,委托律师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律师的身份证明、资格证明及与诉讼代理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3.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和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书面填写申请表,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提出申请。
(2)当面申请。申请人书面填写申请表后,当面提交申请表。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代为填写申请表,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予以确认。
三、信息审查
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公开信息需经主管领导同意;重大信息必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方可公布。严格执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及“涉密信息不准上互联网”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