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田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20〕5号)的要求,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基本要求
深入贯彻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精神,认真落实县政府对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有关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建设新田做出贡献。
二、 组织保障
成立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股、室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
三、 工作任务
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21年12月前,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四类行政执法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一)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 事前公开。主要是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根据县政府的要求编制《新田县民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新田县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并在县民政网站公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2、 事中公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要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各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3、 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二)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
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我局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各股室要规范使用现行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案卷的制作、管理和保存,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3、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要编制《新田县民政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像、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三)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明确审核机构。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补充法律专业人员担任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机关执法人员总数的5%。
2、明确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编制公布《新田县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名单》《新田县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弹目录清单》《新田县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行政执法是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推行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要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程序,要扩大记录适用范围,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合法行政,要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守住法律底线。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高度重视“三项制度”工作,面对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任务紧迫的形势,我们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提高监管执法水平的重中之重,列入重要日程,强力推进,积极作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明确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县民政局按照“三项制度”工作的具体内容、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制定了《推行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各相关股室要按照时间节点,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健全制度,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加强纵向、横向沟通,形成合力,协同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