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拟订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政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拟订家庭养老支持、养老服务业扶持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脱贫攻坚相关专项政策,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拟订相关县级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
指导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与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养老服务等级评价制度、养老服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政策,建立健全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以及长期照护服务制度并指导实施。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统筹推动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协调促进养老服务新兴业态发展。推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参与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工作,协调推进智慧养老工作。
养老服务股股长:郑慧
办公电话:0746-4767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