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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股

日期: 2021-08-0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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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儿童福利、儿童保护发展规划;执行儿童收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孤弃儿童保障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助医助学工作。

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收养登记机构管理,拟订政策、建设服务标准及管理规范;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协调推进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相关保障工作、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负责管理使用全县儿童福利、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收养登记信息系统。

儿童福利股股长:宋彬娟

办公电话:0746-478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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