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新田县民政局
负责人:周祖顺
机构地址:湖南省新田县龙泉镇滨河西路55号
邮编:425700 电话:0746-4712124
邮箱:xtmzj4712124@126.com
网站地址:http://www.xt.gov.cn/xtmzj/index.shtml
一、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政工法制股、社会工作股)
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组织草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提案建议办理、开展民政工作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组织拟定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和机关行政管理等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内网门户、办公自动化建设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开展政策调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上报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系统人员培训规划,指导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按照行政奖励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承办民政系统先进模范人物的评比表彰工作;负责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民政行业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办公室主任:彭明军
办公电话:0746-4712124
(二)规划财务股
贯彻执行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民政事业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监督检查民政事业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督促民政事业资金指标落实;指导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评审和实施;管理县本级彩票公益金,检查监督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民政事业资金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指导落实民政“互联网+”监督工作。
规划财务股股长:李普军
办公电话:0746-4720221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
组织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和创新实践,拟订社区服务机构、设施、信息化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搭建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综合培训、督查评估,促进和谐幸福社区建设。组织、指导、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指导村(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居)务公开,指导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以及社区减负增效等工作。提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指导基层政权建设业务培训、创新实践、乡镇街道服务能力评估和认证。协助指导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表彰。
提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和体制改革建议,报批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工作;承办县际边界勘定工作;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制定发布标准地名,监督检查地名的使用;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事项;组织并检查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资料。
基政股股长:胡潼日
办公电话:0746-4722025
(四)社会救助股(扶贫工作办公室)
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社会救助服务等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低收入家庭相关救助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救助监督检查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强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负责牵头落实民政领域脱贫攻坚相关工作,推进最低生活保障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开展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救济等工作。
牵头统筹推进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拟订社会救助事业发展规划,推进社会救助法制建设;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救助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
社会救助股股长:黄象飞
办公电话:0746-4719878
(五)社会事务股
拟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管理和残疾人权益保护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拟订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拟订救助管理机构和殡葬服务机构建设、管理、服务标准及规范。
指导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残疾人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者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推进婚丧改革,倡导移风易俗;指导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牵头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
社会事务股股长:陆才样
办公电话:0746-4767269
(六)儿童福利股
拟订儿童福利、儿童保护发展规划;执行儿童收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孤弃儿童保障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助医助学工作。
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收养登记机构管理,拟订政策、建设服务标准及管理规范;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协调推进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相关保障工作、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负责管理使用全县儿童福利、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收养登记信息系统。
儿童福利股股长:宋彬娟
办公电话:0746-4781172
(七)养老服务股
拟订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拟订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政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拟订家庭养老支持、养老服务业扶持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脱贫攻坚相关专项政策,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拟订相关县级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
指导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与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养老服务等级评价制度、养老服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政策,建立健全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以及长期照护服务制度并指导实施。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统筹推动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协调促进养老服务新兴业态发展。推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参与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工作,协调推进智慧养老工作。
养老服务股股长:郑慧
办公电话:0746-4767259
(八)行政审批股
承担所有民政行政审批职能,负责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接做好各项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及章程设置。
行政审批股股长:罗丹
办公电话:0746-4726876
二、直属事业单位
1.县民政事务中心。负责民政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及宣传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民政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相关信息系统与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并提供信息咨询与核对服务;承担全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工作,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发展趋势和低收入标准研究;承担全县养老服务、儿童关爱、孤弃儿童、残疾人保障政策咨询和研究;承担全县城乡基层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服务、区划地名管理政策咨询和研究;承担全县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咨询和研究;承办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746-4781669
2、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民法典》有关婚姻家庭法条、《婚姻登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倡导文明婚俗;负责办理全县婚姻登记;负责搞好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建立婚姻登记台帐。
办公电话:0746-4767828
3、县革命老区服务中心。指导老区建设工作,申报老区开发项目和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帮助革命老区加快建设步伐。
革命老区办公室主任:乐照源
办公电话:0746-4720223
4、县慈善服务中心。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本级登记的慈善组织的认定、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和公开募捐备案,承办县本级慈善信托备案工作。对县本级登记的慈善组织及其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年度报告工作,实施信用管理。负责慈善工作的表彰、宣传和行业交流展示工作。协调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规范指导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
慈善服务中心主任:杨波
办公电话:0746-4767059
5、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负责县本级社会组织的登记、变更、注销及章程核准等工作。负责县本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和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的日常管理、抽查检查、信用管理等监督工作。负责在登记、管理工作中落实社会组织党建有关要求。负责协调有关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自然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和综合监管。承担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无其他综合(行业)党委管理和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的本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任:罗丹
办公电话:0746-4726876
6、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救助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根据救助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提供食、宿、医疗、返乡等救助工作;对不符合救助的对象宣传政策法规,做好解释工作;负责接待、完成省市或外地联系的救助任务。
救助管理站站长:罗辉
办公电话:0746-4781268
7、县殡仪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殡葬法规;提供殡仪服务;负责指导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负责公墓服务管理。
殡仪馆馆长:徐承伟
办公电话:0746-4722316
8、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根据《国家福利彩票管理办法》,做好彩票市场的调查并进行预测,拟订全县福利彩票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城管、公安、电力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组织福利彩票销售;负责电脑福利彩票的宣传、设点、销售及兑现工作。
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黄卫
办公电话:0746-4726778
9.县社会福利中心。接待“三无”老人、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护老人安度晚年和为孤、弃儿童提供养护、医疗、教育、托管等服务;提供养老有偿服务。
社会福利中心主任:何日平
办公电话:0746-4723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