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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新田民政“三措”并举保民生

日期: 2021-04-19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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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主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民政社会救助对象“急难忧盼”问题,新田县民政局以“三举措”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社会救助业务培训

一是提高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从今年1月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080/年提高到4500/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020年的救助水平。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不低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的1. 3倍执行,由5400/年提高到5850/年。其中在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费标准按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费标准执行,由650/月提高至741/月。

二是全面实施农村低保“精准补差”。今年3月,县民政局组织召开了全县社会救助工作业务培训会,各乡镇民政办主任、社工参加了会议。在会上社会救助股黄象飞对精准补差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培训,确定从本月开始实行农村低保精准补差,推进农村低保由“分类分档救助”向“精准差额救助”转变,通过分类保障、专项救助,提高施策精准率,提升补差精准度,推进救助精准化。

低保入户调查

三是低保、特困对象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今年4月,县民政部门制定了《新田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试行方案》,并向各乡镇(街道)广泛征求了意见和建议,拟定从本月起将低保、特困对象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负责受理、审核、审批整个社会救助经办流程,使困难群众更快速地得到救助,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李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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