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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新田县龙泉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田县龙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田县龙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龙泉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全镇人民,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初提出的目标任务,以城区建设为重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终点,精诚团结、勇于创新、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全力推动龙泉经济社会向前发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镇2016年机构为7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
第二部分 龙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龙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龙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120.6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113.95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6.73万元;支出总计 2120.6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92.88 万元,项目支出 927.80万元,经营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结余 0 万元。收支相抵,财政收支平衡。
二、关于龙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120.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2.88万元,农林水支出 927.8万元。
三、关于龙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决算数为119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 56.2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755.08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63.30 %,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64.43万元,占基本支出30.5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37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 .15%,主要包括部分退休人员养老金、离休费、生活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0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0%,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等支出。
四、关于龙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图组数 0个,总人数0 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5万元,占0.59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2.5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39.63 万元,占1.87 %,2016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736 个、来宾 6925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
严格控制,领导把关。
五、关于龙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因此《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43 万元,比2015 年增加63.3万元,增长21.02%。主要原因是:区划调整合并了27个村导致运行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要求,龙泉镇人民政府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2113.9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网络租赁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龙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