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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新田县“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18-07-2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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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中小学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18〕69号)和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永州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永教通〔2018〕33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校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推进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要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精心策划,周密部署,把握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切实组织好2018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既要抓好一师一优课工作的落实,确保晒课的覆盖面,又要认真规划市、县、校各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加“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彰显名师效应,发挥名师引领作用。

  二、聚焦目标,实施“名课工程”。今年市教育局将实施“名课工程”,并将“名课工程”与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合并开展,从市级优课中遴选市级名课500节。各校在组织活动时,力避形式主义,将优课制作与课堂教学进行融合。优课要从选题、教学设计、素材准备、课堂实录、后期制作等方面集中研讨,提升优课质量,在完成晒课任务的基础上,确保向县推荐“优课”的质量,确保一定量的名优课堂。

  骨干教师、学校带头人和名师要带头创建“名课”。市级骨干教师必须在三年内至少有一节课被评为市级“名课”,市级学科带头人两年内至少有一节课被评为市级“名课”,市级名师至少每年有一节课被评为市级“名课”。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必须在两年内至少有一节课被评为市级“优课”。

  三、提升能力、推广成果。通过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是开展活动的根本目的,各学校要积极开展优课应用推广,组织广大中小学师生开展“学优课、用优课、品优课”活动,鼓励教师认真学习借鉴优课成果,融入教育教学,鼓励广大中小学生运用优课资源开展自主学习。各学校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国家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优课教研室”活动,通过活动提高教师信息技术与学科深度融合水平和网络教研能力。

  四、活动时间。我县“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开展时间为:3月16日-7月31日分段“晒课”,8月10日前完成我县优课评审及向市推优工作。

  请各中小学校按照本次活动方案(附件1),制定活动实施细则并安排专人负责。活动实施细则与活动联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在召开全县“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动员培训会时上交县教研室,电子稿发hnxtjys@126.com邮箱。县教育局将定期通报“晒课”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考核重要指标。

  联系人:县教育局教研室,朱智权,0746-4728259

              陈洪方,0746-4723046

      县教育局教育信息中心,欧阳勇,0746-4711865


  附件:1.2018年度新田县“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

     2.2018年度新田县各学校应“晒课”教师数及上传优课数

     3.2018年度新田县××学校“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新田县教育局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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