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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教育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日期: 2025-07-09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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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

受中共新田县委教育工作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全县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措施、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教育系统党建、组织、老干、群团工作;负责中小学生德育工作和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作;负责教育关工委工作。

(二)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议精神督办;负责教育工作宣传;负责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使用与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文秘、文书档案、后勤工作、资产管理、机关财务、机关学习、考勤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管理、网络舆情控制和保密工作,负责机关计算机区域网络服务;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协助机关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协调离退休教师协会、关工委、老科协工作。负责向来电、来信、来访群众提供办事指南、政策咨询、信息公开、投诉受理、舆情回应等工作;负责定期收集整理有关数据,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问题,供领导参考决策;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办教育管理与行政审批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和学前教育股)

  负责职业学校的管理工作,制订全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管理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师资建设,按规定负责全县职业学校的教材管理和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指导职业技术学校实习实训工作;指导各类职业教育学校的业务工作,负责指导县职业技术培训和成人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县终身教育工作、社区教育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制定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组织含高中学历阶段民办学校的办学设置审批工作,实施民办教育机构招生广告备案管理,按规定组织对民办学校进行年度办学评估。负责统筹规划全县学前教育工作,负责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负责指导民办学前教育师资培训,指导与组织开展学前教育教学活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教材的使用情况负责统筹规划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负责教育行政许可及电子政务审批工作,管理教育政务服务窗口。

(四)政工人事股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组织、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及干部队伍建设、管理考核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负责老龄老干和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协助)教育系统信访调查、维稳工作;负责“三区支教”、“重要银铃教学计划”实施,教师对口支援和教育援藏、援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五)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股新田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

公室

按有关规定组织和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教师资

注册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统筹中小学教师培养的规划和组织专项培养计划的实施,组织和指导教育系统教师、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晋升晋级、奖罚惩处工作;负责“市级名师”“县级名师”的遴选、推荐、培养工作;负责特级、高级教师评审的推荐、考核和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计划财务股

  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经费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及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政策的解读与监督执行;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管理,教育事业投入计划的制订,检查和监控教育事业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全县教育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各类学校和单位编制教育等经费年度预决算;指导全县中小学校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对全县学校项目建设进行规划和监督。

  )审计股

  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学校各类经费、专项资金、基建维修工程等财务行为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负责信访审计调查;负责经济责任审计;负责财务移接交监督工作。

)基础教育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

  负责全县基础教育、特殊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指导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拟订全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及基本教育教学文件与评估标准,组织指导全县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制定基础教育阶段的招生政策;负责管理和指导普通中小学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书;负责普通高中招生、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负责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禁毒教育、体育艺术、卫生与健康教育、青少年科普工作、中小学竞赛等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与学校安全管理股

  掌握教育法规动态,为教育重大事件提供法律意见;负责教育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服务工作,为教育系统提供法律事务、政策咨询服务和行政执法指导;依法审查教育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校工作,督促检查中小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指导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合同备案、政府采购信息的编制和上报工作;监督、检查系统的政府采购行为,协助处理质疑投诉事项;对重要的政府采购事项进行专题调研。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安全宣传、教育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应急维稳等工作,负责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学校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办理学生平安保险和理赔工作。负责省、市阳光服务中心、县信访局、县长热线等信访事件的交办、处理

  ()教育督导室

  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辖区教育督导工作,拟定教育督导评工方案和规章制度;负责辖区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负责辖区内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规范管理和教学质量的督导检查;负责辖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负责对辖区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向县政府和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辖区内教育先进学校的评审,对被督导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奖惩、任免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完成县政府、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督导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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