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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22-00264 分类:  
发文机关: 新田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9-22
名称: 湖南明确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文号 :    
湖南明确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 2022-09-22 21:02
  • 来源: 新田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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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艮田 邹远 雪凤)近日,湖南省医保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湖南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工作目标和参保政策。结合湖南实际,2023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50元/人。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通知》在覆盖范围、补助标准、资助政策等六个方面予以明确:一是参保对象范围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二是2022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610元/人,2023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三是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结合实际,2023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50元/人。四是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对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给予50%的资助。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五是统一参保缴费时间。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六是统一参保缴费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参保;在校大中专学生(含新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由学校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根据要求,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将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建立统一高效的医保费征管体系,大力推行湘税社保APP、微信小程序、手机银行等“非接触式”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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