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1-0021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大坪塘镇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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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大坪塘镇党委政府提高政治站位,狠抓粮食安全,牢牢把粮食生产作为当政之要、为民之根,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各项涉粮文件精神,为配合抓好粮食生产做了大量工作。
采取铁腕措施制止耕地抛荒。对抛荒耕地精准摸排到村到户到丘块,并建立台账跟踪调度,限期治理;对耕地抛荒的农户,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直接发放给实际的管护耕种人;对抛荒地治理和早稻种植区域,联合相关部门,通过“五小水利设施建设”解决灌溉问题,确保全镇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五年来,共翻耕抛荒耕地1700余亩,水稻年种植面积达1.6万亩以上,大坪塘成为全县优质稻、高端大米生产、加工重镇。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加大土地要素投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严格控制耕地抛荒,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升耕地质量,加强耕地保护,突出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期间,全镇累计新建硬化机耕道3.3万米,修建电排灌站、水渠、排洪排污沟渠96处,粮食生产条件持续改善。
大力促进粮食生产。大坪塘镇每年组织全镇100余种粮大户进行培训,保障全镇种植早稻中稻每年在16050亩以上,并通过明确政策措施,抓实早稻生产和制止耕地抛荒工作。为落实各种惠农利好政策措施,鼓励育秧主体新建标准化钢架早稻育秧大棚;对用自留种开展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的种植户或企业奖补150元/亩(大田),对用政府采购种开展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的种植户或企业奖补100元/亩(大田),对新建标准化育秧钢架大棚600㎡以上的种植户或企业按30元/㎡予以奖补;对规模连片种植早稻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奖补100元/亩;农机购置补贴按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