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1-0008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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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印发〈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平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共43家单位84个职位,计划招聘129人。
(详见附件1:《新田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年龄等其他条件。
①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按有关规定处理。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报考对象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以退役证明材料载明日期为准),可视同应届毕业生,可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职位。
②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根据有关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职位。
③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认定。
④招聘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⑤面向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及退役军人的招聘职位报考对象为:在我县任职满1个任期经考核合格且仍在任的村(社区)干部、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以及我县退役军人(服役地点在我县或现为我县户籍)。属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的须提供乡镇党委政府或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审查同意报考证明;属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出现役军人证或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⑥报考要求具有网格管理员工作经验职位的人员,需为通过新田县网格员正式招聘,且在县委编办进行了网格员编制备案,并在本县范围内工作满三年且近三年考核合格的社区网格员。报考该职位人员需提供所在社区和县网格管理中心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⑦非本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职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新田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的我县各类定向服务基层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发布公告
2021年7月27日发布招聘公告,相关信息均在新田县政府网(http://www.xt.gov.cn/)、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8329607.com/)公布。
六、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网站
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8:00至8月12日18:00,之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报名网址:报考人员登录永州人事考试网(www.8329607.com)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已经提交信息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段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2、上传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职位所需各种材料电子档,并确保图片清晰。(上传材料均需为JPG图片格式。其中考生本人免冠正面照的大小为5-20KB之间,照片宽度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其他材料大小不超过300KB)。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报考单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自行确定报考职位,在认真核对每项职位条件要求后进行确认,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信息(含标点符号、括号内容)必须一字不差地按照证明证件填写,否则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处理。
②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列号,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③报考人员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与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上传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隐瞒有关情况或信息、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或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④8月10日、11日、12日每天上午9:00,将在永州人事考试网发布各职位报名统计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
报名同时间段,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的依据,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初审不合格者,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职位,但改报和资料补充时间仅限于报名时段内(即2021年8月9日8:00至8月12日18:00),逾期将无法完成报名。
2、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务请关注本人的资格初审状态,初审不合格者,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同时请各考生随时关注考试动态公告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七、笔试
(1)开考比例
笔试按聘用计划比例1∶3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职位招聘计划。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降低至1∶1。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2)笔试科目及范围
①笔试共一科:根据职位不同,笔试科目分别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写作》和《财会专业基础知识》。
各职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新田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②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示与查询:笔试后一周内,考生可登录永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笔试成绩复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及时在新田政府网公布。
八、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审查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者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需达到50分方可列入审查对象;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都达不到50分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末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审查部门对照职位条件和报考人员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查验。不能在资格审查时限内提供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缺考。
九、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招聘职位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入围体检。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成绩合成和排名
(1)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合成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十一、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一场笔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同时,按照《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视为体检不合格。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七日内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者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的,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但递补对象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十二、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由于学历证、资格证等相应证件在规定期限内延迟提供的人员,待所有证件提供无误后再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结果的对象,确定为试用对象。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正式聘用人员列入我县事业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
十三、其它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都将在新田政府网公布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随时关注,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对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聘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中相关规定处理。
5.此次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和报考各类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6.除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外,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后,主动放弃或试用期内主动申请离职的人员,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7.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8.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及政策咨询:
新田县人社局0746-4781396
监督电话:
新田县纪委监委0746-4711788
新田县委组织部0746-4716176
新田县委编办0746-4712057
附件: 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