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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事指南

来源: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股 日期: 2025-03-10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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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二、办理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三、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四、办件类型:承诺件

五、受理窗口: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管局窗口

六、实施单位: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七、受理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八、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来源渠道

材料形式

提交方式

1

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申请表

原件

1

窗口提供

纸质

现场提交

2

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原件复印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3

授权委托书(含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4

信用承诺书

原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5

建设工程用地红线图或征用红线图或收回红线图或由国土部门出具土地权属证明及附图或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附图

原件和复印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6

工程场地现状地图、工程总平面图及能准确反映建筑垃圾实际处置量的施工设计图纸

原件和复印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原件和复印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8

消纳处置合同

原件和复印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9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原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10

建筑垃圾运输合同及参与本项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明细

原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九、表格及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是

(附表)

十、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十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十二、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三、收费依据:

十四、咨询方式和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4737836

监督投诉电话:0746—12345

十五、办理流程:

办理过程:

办理过程

办理环节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受理通知书

审批

首席代表

2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

办结

窗口工作人员

1个工作日

批复

办理流程图

十六、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地址: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管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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