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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办事指南

来源: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股 日期: 2024-05-22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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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二、办理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三、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四、办件类型:承诺件

五、受理窗口: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管局窗口

六、实施单位: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七、受理条件:1)有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车辆经过城市道路(城市桥梁)行驶方案;

2)有城市道路(城市桥梁)的保护方案;

3)若特殊车辆经过城市桥梁的,有桥梁专家的审查意见和安全评估报告、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


八、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来源渠道

材料形式

提交方式

1

所经过城市道路的保护措施方案

原件

1

窗口提供

纸质

现场提交

2

单位法人有效证照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一份)

原件复印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3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含城市桥梁)行驶申请报告

原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4


若特殊车辆经过城市桥梁的,还应提交由桥梁原设计单位

原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5

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车辆经过城市道路(城市桥梁)行驶方案

原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6

申请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复印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九、表格及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是

(附表)

十、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十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十二、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三、收费依据:

十四、咨询方式和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4737836

监督投诉电话:0746—12345

十五、办理流程:

办理过程:

办理过程

办理环节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受理通知书

审批

首席代表

2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

办结

窗口工作人员

1个工作日

批复

办理流程图

十六、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地址: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管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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