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办事指南
六、实施单位: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七、受理条件: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2.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 3.建设施工场地狭小且紧临道路;4.紧临道路单位、商铺的门前(门面)维修、装修,施工期在两天以上;5.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搭建临时性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6.需在道路上开设单位进出口或消防通道的;7.交通秩序管理。
八、所需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来源渠道 |
材料形式 |
提交方式 |
1 |
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申请表 |
原 件 |
1 |
窗口提供 |
纸质 |
现场提交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原 件 |
1 |
自备 |
纸质 |
现场提交 |
3 |
授权委托书(含委托方及受托方身份证复印件) |
原 件 |
1 |
自备 |
纸质 |
现场提交 |
4 |
信用承诺书 |
原 件 |
1 |
窗口提供 |
纸质 |
现场提交 |
5 |
拟占用的场地图、效果图(彩色,远角度取景) |
原 件 |
1 |
自备 |
纸质 |
现场提交 |
6 |
安全承诺书 |
原 件 |
1 |
自备 |
纸质 |
现场提交 |
7 |
涉及建设工程的:需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规划部门审核的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复印件或者政府部门有关文件 |
原 件 |
1 |
自备 |
纸质 |
现场提交 |
8 |
因建设需要堆放和搭建的:需同时提交堆放和搭建情况说明(说明中应注明堆放、搭建何物、位置示意图、采取的防护措施等内容)说 |
原 件 |
1 |
自备 |
纸质 |
现场提交 |
9 |
新开设消防通道、车辆出入口的:需同时提交交警部门意见 |
原 件 |
1 |
自备 |
纸质 |
现场提交 |
10 |
对搭建值班岗亭、环卫工人休息亭、免水环保厕所亭、邮政报刊的:需同时提交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文件及相关情况说明 |
原 件 |
1 |
自备 |
纸质 |
现场提交 |
11 |
对搭建值班岗亭、环卫工人休息亭、免水环保厕所亭、邮政报刊的:需同时提交亭的外形效果图和尺寸简图 |
原件 |
1 |
自备 |
纸质 |
现场提交 |
12 |
对用于公益宣传搭建固定或宣传栏的:需同时提交搭建固定宣传栏情况说明(说明中应有:事由、宣传栏外观尺寸、材质、安装方式、建后管理措施等内容) |
原件 |
1 |
自备 |
纸质 |
现场提交 |
九、表格及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是
(附表)
十、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十二、是否收费:收费
十三、收费依据:湘建[2015]84号、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
十四、咨询方式和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4737836
监督投诉电话:0746—12345
十五、办理流程:
办理过程:
办理过程 |
办理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受理 |
窗口工作人员 |
0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受理通知书 |
|
审批 |
首席代表 |
1个工作日 |
符合法定条件 |
|
|
办结 |
窗口工作人员 |
0个工作日 |
|
批复 |
办理流程图:
十六、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地址: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管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