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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25-30202 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25-01-13
名称: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7部门关于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方案(草案)
文号 :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7部门关于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方案(草案)
  • 2025-01-13 08:42
  • 来源: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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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有关部署,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提升污水处理效能,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的通知》(湘建城〔2024〕63号)和《永州市城市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方案》(永城管发2024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和创新,以效能提升为核心,以管网补短板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建管并举、系统整治、精准施策, 推动建立厂网统筹的城市生活污水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新模式。到2027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稳步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稳定达到100mg/L以上,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综合效能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规划管控

1.加快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严格落实“雨水、污水分流要求”。排水专项规划超期限的,应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新的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并按规定报省住建厅,2025年6月底前报县人民政府审批。(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2.自然资源部门对专项规划进行合规性审查,成果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加强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与详细规划的衔接,将选址、管网布局和建设用地规模等核心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执行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与土地出让条件挂钩。(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3.完善建设工程许可证核发流程,对市政排水管网工程以及需要与市政排水管网相连接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征求排水主管部门意见。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依法编制并报送排水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涉及排水管网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覆土前应组织排水主管部门到现场进行核查。住建部门在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审查雨水、污水分流以及接入市政排水管网情况等内容;对未实行雨水、污水分流以及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予通过审查。(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二)开展污水收集系统问题排查

1.要按照每5-10年完成一轮城市生活污水管网排查滚动摸排的要求,开展新一轮城市生活污水管网排查,全面排查现有小区污水管网、市政污水管网、产业园区污水管网等设施功能状况及用户接入情况,重点排查管网建设、改造、接驳过程中存在的错接(污水接入雨水管网)、混接(雨水接入污水管网)、漏接(污水不知去向)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产业开发区)

2.建立健全排水管网地理信息(GIS)系统。要建立完善GIS 系统运行体系,将管网资产数据及现状缺陷问题及时录入排水管网地理信息(GIS)系统,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3.对排查发现的无主市政管网或设施,稳步推进确权和权 属移交工作。污水管网难以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县人民政府确定管网维护运营单位。市政污水管网应由排水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维护运营单位负责维护和运营。(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市政公司)

(三)推进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改造

1.全面开展超使用年限、材质落后、问题突出排水设施的更新改造,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制定系统化管网整治方案,持续提升进水浓度。(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青云集团)

2.县城区要确保进水COD浓度稳定达到100mg/L。要围绕“一厂一策”方案和制定的任务清单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混错接改造,提升进水COD浓度。(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青云集团)

3.加强源头生活污水收集,推进小区内部管网雨污分流改 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完成小区内部管网排查,全面推进小区内部雨污分流改造,推进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沿街店面污水收集管网和截污井建设,确保源头分流到位。(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青云集团)

4.强化对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内部雨污水错接混接和雨污 分流改造。工业园区要定期对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开 展评估。(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产业开发区

(四)推进雨季溢流污染总量削减

1.强化雨季管网溢流和泄洪联动管理。因地制宜采取雨前 降低管网运行水位、雨洪排口和截流井改造、源头雨水径流减量等措施,削减雨季溢流污染入河量。超过排水系统承载能力溢流的,应在保障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入河。(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2.加强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雨水排口监管,降低雨季排污 环境影响。(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产业开发区)

(五)严格管网建设质量管控

1.各单位要依法办理法定建设手续,县住建局要强化管网建设监管,严格实行五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监理单位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管网建设竣工验收组织单位要主动邀请排水主管部门和管网运行维护单位参与验收。沟槽回填前严格执行闭水试验,验收环节采取管道潜望镜检测(QV)、电视检测 (CCTV)等技术对管网项目进行检测,重点检测管道顺接情况、缺陷情况、淤积情况及接驳井位置等。经检测发现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予验收。(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青云集团)

2.加快破损检查井改造与修复,逐步淘汰砖砌污水检查井, 新建污水检查井,推广使用混凝土现浇或成品检查井。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生产、销售企业排水管材产品质量监管,开展管材产品质量监管抽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加强管网设施管理

1.开展排水单元管理,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排水单元达标工作。以生活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为基础,基于厂网一体按照“规模适度”的原则划分排水单元,结合属地街道、社区管理职责,实行网格化管理。对排水管网实施标准化接入管理,统一管道、化粪池、雨水口、检查井(含井盖)等排水设施的标识标志。(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各街道办)

2.加快推进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落实,逐步建立重点排水户清单,对排水户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3.严格落实排水许可审批制度,加强小区排水管网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接入管理。新建居住小区、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未进行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七)强化数字化管理

新建小区在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接驳井等重要接驳井、重点溢流口、污水处理厂进水口等污水输送关键节点必须加装智能感知设备,对收集、输送、处理全过程的污水水质、水量实时监测。已建成的小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逐步推进。(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青云集团、各建设单位)

(八)推行厂网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

1.以周边地区为样本,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城市生活污水管网专业化运行维护队伍,严格规范安全作业流程,保障城市生活污水管网运行维护费用。(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2.要加快管网运营维护公司组建,县财政要对市政管网运行维护资金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九)实施绩效付费管理制度

1.实施绩效付费管理制度。要逐步将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和污泥无害化处理率等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考核,构建以污染物削减绩效为导向的按效付费机制,实现工程建设与运营效果的联动性考核。(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财政局)

2.以市城管局开展的管网一体化绩效付费试点为基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我县情况的厂网一体化和按效付费机制。到2026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化及按效付费机制基本建立。(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财政局)

(十)优化污水处理费征收与管理

优化污水处理费征收与管理。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建立健全费用保障机制,结合实际合理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视情况依法给予运营补贴,保障污水管网设施正常、可持续运行。(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本行政区域污水收集处理效能。统筹推进和定期调度城镇污水质效提升工作。

(二)强化资金筹措。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提前谋划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同时积极寻求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争取金融机构在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项目中提供融资支持。

(三)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统计-调度-督查”机制, 结合日常指导、联点督导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对工作不作为、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各责任单位和指导督促单位要对照重点任务分工,明确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和时序安排,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对带有长期性的重大任务,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统筹安排,分阶段推动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新田县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问题清单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新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新田县财政局

新田县市场监督局

2025113


附件

新田县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问题清单

序号

     

责任单位

整改时限

备注

1

强化规划

管控

加快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严格落实“雨水、污水分流要求”。排水专项规划超期限的,应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新的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并按规定报省住建厅,2025年6月底前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县城管局

2024年12月30日前

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对专项规划进行合规性审查,成果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加强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与详细规划的衔接,将选址、管网布局和建设用地规模等核心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执行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与土地出让条件挂钩。

县自然

资源局

持续推进

完善建设工程许可证核发流程,对市政排水管网工程以及需要与市政排水管网相连接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征求排水主管部门意见。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依法编制并报送排水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涉及排水管网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覆土前应组织排水主管部门到现场进行核查。住建部门在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审查雨水、污水分流以及接入市政排水管网情况等内容;对未实行雨水、污水分流以及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予通过审查。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
县城管局

持续推进

2

开展污水收集系统问题排查

按照每5-10年完成一轮城市生活污水管网排查滚动摸排的要求,开展新一轮城市生活污水管网排查,全面排查现有小区污水管网、市政污水管网、产业园区污水管网等设施功能状况及用户接入情况,重点排查管网建设、改造、接驳过程中存在的错接(污水接入雨水管网)、混接(雨水接入污水管网)、漏接(污水不知去向)等问题。

县城管局
县住建局
县产业开发区

持续推进

建立健全排水管网地理信息(GIS)系统。要建立完善GIS 系统运行体系,将管网资产数据及现状缺陷问题及时录入排水管网地理信息(GIS)系统,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

县城管局
县住建局
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0日前

对排查发现的无主市政管网或设施,稳步推进确权和权属移交工作。污水管网难以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县人民政府确定管网维护运营单位。市政污水管网应由排水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维护运营单位负责维护和运营。

县城管局
县住建局
县市政公司

持续推进

3

推进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改造

全面开展超使用年限、材质落后、问题突出排水设施的更新改造,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制定系统化管网整治方案,持续提升进水浓度。

县城管局
县住建局
青云集团

持续推进

县城区要确保进水COD浓度稳定达到100mg/L。低于100mg/L的要围绕“一厂一策”方案和制定的任务清单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混错接改造,提升进水COD浓度。

县城管局

2024年12月30日前

加强源头生活污水收集,推进小区内部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完成小区内部管网排查,全面推进小区内部雨污分流改造,推进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沿街店面污水收集管网和截污井建设,确保源头分流到位。

县住建局
青云集团
县城管局

持续推进

强化对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内部雨污水错接混接和雨污分流改造。工业园区要定期对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开 展评估。

县生态环境局
县产业开发区

持续推进

4

推进雨季溢流污染总量削减

强化雨季管网溢流和泄洪联动管理。因地制宜采取雨前降低管网运行水位、雨洪排口和截流井改造、源头雨水径流减量等措施,削减雨季溢流污染入河量。超过排水系统承载能力溢流的,应在保障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入河。

县城管局

持续推进

加强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雨水排口监管,降低雨季排污环境影响。

县生态环境局
县产业开发区

持续推进

5

严格管网建设质量管控

各单位要依法办理法定建设手续,县住建局要强化管网建设监管,严格实行五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监理单位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管网建设竣工验收组织单位要主动邀请排水主管部门和管网运行维护单位参与验收。沟槽回填前严格执行闭水试验,验收环节采取管道潜望镜检测(QV)、电视检测 (CCTV)等技术对管网项目进行检测,重点检测管道顺接情况、缺陷情况、淤积情况及接驳井位置等。经检测发现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予验收。

县住建局
县城管局
县青云集团

持续推进

加快破损检查井改造与修复,逐步淘汰砖砌污水检查井, 新建污水检查井,推广使用混凝土现浇或成品检查井。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生产、销售企业排水管材产品质量监管,开展管材产品质量监管抽查。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持续推进

6

加强管网设施管理

开展排水单元管理,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排水单元达标工作。以生活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为基础,基于厂网一体按照“规模适度”的原则划分排水单元,结合属地街道、社区管理职责,实行网格化管理。对排水管网实施标准化接入管理,统一管道、化粪池、雨水口、检查井(含井盖)等排水设施的标识标志。

县城管局
县住建局
各街道办

持续推进

加快推进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落实,逐步建立重点排水户清单,对排水户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县城管局

2025年12月30日前

严格落实排水许可审批制度,加强小区排水管网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接入管理。新建居住小区、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未进行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县城管局

持续推进

7

强化数字化管理

新建小区在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接驳井等重要接驳井、重点溢流口、污水处理厂进水口等污水输送关键节点必须加装智能感知设备,对收集、输送、处理全过程的污水水质、水量实时监测。已建成的小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逐步推进。

县住建局
青云集团
各街道办
各建设单位

持续推进

8

推行“厂网一体化”专业化维护

以周边地区为样本,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城市生活污水管网专业化运行维护队伍,严格规范安全作业流程,保障城市生活污水管网运行维护费用。

县城管局

持续推进

要加快管网运营维护公司组建,县财政要对管网运行维护资金予以保障。

县财政局

持续推进

9

实施绩效付费管理制度

实施绩效付费管理制度。要逐步将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和污泥无害化处理率等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考核,构建以污染物削减绩效为导向的按效付费机制,实现工程建设与运营效果的联动性考核。

县城管局

县财政局

持续推进

以市城管局开展的管网一体化绩效付费试点为基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我县情况的厂网一体化和按效付费机制。到2026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化及按效付费机制基本建立。

县城管局
县财政局

2026年12月30日前

10

优化污水处理费征收与管理

优化污水处理费征收与管理。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建立健全费用保障机制,结合实际合理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视情况依法给予运营补贴,保障污水管网设施正常、可持续运行。

县城管局
县财政局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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