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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新田县提振消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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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田县提振消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5-03-12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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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直和中央、省市驻新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新田县提振消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新田县科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田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新田县农业农村局

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田县财政局

2025年3月10日

新田县提振消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和扩大消费,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暨省委以及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新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打造省级夜间消费集聚示范区,举办系列促消费活动,推动服务消费扩容升级。大力推进内需扩量提效攻坚,提升消费能力,聚焦汽车和成品油消费、绿色智能消费、数码产品消费精准发力,推动大宗消费稳定增长。依托“文旅+一产”“文旅+二产”“文旅+三产”发展路径,提升消费内涵,推动文旅消费融合发展。持续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加快打造全县富硒农特产品一条街。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不断提升消费服务质量。2025年新增限上商贸企业10家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批发业商品销售额、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住宿业营业额、餐饮业营业额增速分别实现6.5%、7%、8.5%、11%、15%

二、工作举措

)推动服务消费扩容升级

1.打造省级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在夜食、夜购、夜娱等方面持续发力,以新“夜”态激发消费活力。制定省级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创建方案,对首次创建成功的经营主体给予1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打造美食一条街,引导大型夜宵店、特色美食店入驻,集聚人气,促进消费,对入驻且持续经营满一年后给予一次性专项扶持资金不超过3万元。支持中山步行街、双碧广场等发展夜经济,售卖特色小吃、手工艺品等,激发消费潜能。引导和支持音乐酒吧、清吧引进夜间驻场乐队、歌手等,组织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音乐演出活动,利用网红和粉丝效应吸引年轻人夜间消费。活动参与人数规模500人以上且从活动当日起一个月内主营业务收入达50万元以上的,对活动总费用给予30%的专项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县科商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广体局)

2.丰富餐饮消费。鼓励各商业综合体引进网红店、新零售主题店、老字号美食以及国际时尚特色品牌,丰富消费产品种类。大力弘扬新田美食文化,鼓励餐饮市场主体研发节令菜品,丰富菜品种类,推出多种类型的喜寿宴、家庭宴等,扩大餐饮消费供给。办好“味道新田”美食节活动,评选年度“十大美味”(包括菜品类、水果类、小吃类、饮品类等),首次被评为“十大美味”的奖励1万元。(牵头单位:县科商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3.提高消费品品质。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建设智慧商圈、示范步行街和绿色商场,加快配齐购物、餐饮、家政、维修等社区居民服务点。以市场为导向,发展首店经济,国际有影响力的消费品牌国内被列为2024年中国新消费品牌“百强榜”企业在新田开设首店,根据店铺规模、消费环境、服务品质、年主营业务收入等情况给予一次性专项扶持资金10万-30万经营3年以上且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再给予专项扶持资金10万元。支持设立高端进口商品销售专店,根据店铺规模、消费环境、服务品质、年主营业务收入等情况给予一次性专项扶持资金10万-30万元。加大进口商品展销力度,提升消费品质,吸引周边县区居民消费。引导和支持商贸流通市场主体开展高标准提质改造提升形象和品牌根据店铺规模、消费环境、服务品质、年主营业务收入等情况,给予一次性提质改造专项资金10万-20万元,提质改造专项资金不超过提质改造费用50%。(牵头单位:县科商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4.举办系列促消费活动。搭建消费升级平台,每月举办乡村特色庙会、年货节、居民游街活动暨潮玩吃货节、“春游踏青季”“畅购新田”等不同主题的促消费活动。鼓励大型商超、家电家具等零售市场主体开展打折让利、满减秒杀等各类促销活动,促进零售业持续增长。结合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黄金周,开展红色旅游、研学旅游等主题活动,带动餐饮消费。相关单位举办促消费活动的经费,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由县财政据实保障。(牵头单位:县科商工信局,责任单位:县文旅广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推动大宗消费稳定增长

5.促进住房消费。推动房地产健康持续发展,建设改善型高品质楼盘。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具体政策由县住建部门另行制定。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住保中心、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6.完善提振汽车消费配套措施。完善城乡公共充电服务网络,优化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新增城区公共停车泊位300个,缓解“停车难”问题。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严格执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规范化经营。支持石油销售市场主体通过发放加油券、办理油卡享受折扣等促销方式,提升石油销售额。(牵头单位:县科商工信局、县城管执法局、青云集团,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中石化新田公司)

7.扩大绿色智能消费。引导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参与以旧换新淘汰置换活动,鼓励绿色出行,引导居民及时更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鼓励家电、家装厨卫商家持续推出“以旧换新”、家电下乡、绿色家电补贴等促销措施,对彩电、空调、厨卫、家电等商品让利促销,充分释放消费潜能。引导品牌家具开展下乡活动,鼓励农村居民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开展房屋装修,活跃家居家装市场。(牵头单位:县科商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8.促进数码产品消费。线上线下结合、多部门联动,广泛宣传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扩围政策,宣传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产品购买补助,提升消费者迭代升级数码产品意愿。督促企业、门店提升售后服务保障能力,支持企业、门店在社区开设售后便民服务站。(牵头单位:县科商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三)推动文旅消费融合发展

9.“文旅+一产”融合发展。打造柑橘水果种植基地,大力发展休闲采摘、观光旅游、农事体验等乡村休闲旅游。鼓励农业企业、农民利用现有设施改造农业休闲农庄、“农家乐”等项目,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业经营主体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文化体育娱乐业经营主体首次被评为全省五星级、四星级休闲农庄,分别给予专项扶持资金5万元、3万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文旅广体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0.“文旅+二产”融合发展。依托鲁丽木业园区地理优势,延伸至县域内谈文溪村、龙家大院等传统村落景点,引进经营主体,打造工业园区与传统村落民俗景点相融合的工业旅游路线。利用好九峰山风力发电等本地特色工业资源,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构建“风电”变“风景”模式。依托绿色板材及家居产业优势,打造板材、家居展销平台,全方位展示智能家居,聚人气、汇商气,实现以展促销、以展强链。被评为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的市场主体,设立游客接待服务中心,拥有专业的讲解员队伍,有一定的旅游收入,且具备工业旅游文创产品区、工业文化展示区等业态,给予专项扶持资金10万元。牵头单位:县文旅广体局,责任单位:县产业开发区、县发改局、县科商工信局、县财政局)

11.“文旅+三产”融合发展。力争天鹅湖生态乐园(二期)2025年投入运营。以东升农场研学实践基地为龙头,开发“富硒农业+特色旅游”研学线路。努力引进“东升农场星空宿”“沐野露营基地及萌宠乐园”等项目,满足不同群体多元化、特色化消费需求。积极谋划第二届湘南三地县区足球邀请赛、第二届文旅赋能乡村振兴“村晚”等大型文体活动,全县餐饮、住宿消费。被评为省级文旅消费“新生代·新场景”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具备“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标准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文化体育娱乐业经营主体,被评为省级五星级、四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分别给予一次性专项扶持资金5万元、3万元。同一地点分别被评为全省五、四星级休闲农庄与五星级、四星级乡村旅游区(点),不重复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加快适老化改造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生活照护等服务和产品开发,探索推广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牵头单位:县文旅广体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四)推动农村消费提质增效

12.提振乡村消费。结合乡镇赶集时间,组织市场主体下乡展销。支持引导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企业开展打折促销活动,叠加以旧换新政策补贴券,双向发力,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引导消费者利用以旧换新补贴消费券进行再消费,促进消费再循环,充分激发乡村消费潜力。(牵头单位:县科商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3.促进农产品销售。建设全县富硒产品一条街,对入驻且持续经营满一年给予一次性专项扶持资金不超过3万元。全方位展示新田产品和新田特色,打造“一站式”购物体验,线上与线下销售相结合,提升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引导经营硒锶产品的市场主体制作产品销售卡,推动数据采集、信息查询、生产管理、加工配送等运营管理更高效,扩大销量、降本增效。组织相关市场主体参加中部农博会、东盟·湖南(永州)名优产品交易会等大型推介活动,提升新田优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深入实施“数商兴农”,打造优质农产品直播基地和展示展销中心。邀请抖音农产品网红或电商专家开展视频拍摄和直播带货等实操培训,引导大学生、返乡创业者、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农村致富带头人、种养殖大户等通过短视频、直播等新模式销售农特产品(牵头单位:县科商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14.完善城乡消费设施。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和“千集万店”改造提升。加快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项目,建成县级仓储中心和高智能快递包裹自动分拣线,按照“一村一口”配备全自动分拣设备,完成乡镇(街道)运输服务站和村级物流服务点布设,统一农村客货邮服务标志标识,实现农村客运、邮政、货运、快递一站式运营配送,降低车辆配送成本和农村产品销售物流成本。(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科商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永汽新田分公司、县邮政分公司、各乡镇街道)

15.完善农产品供应链。指导支持市场主体开展各类认证和商标注册,对当年新认证有机、绿色食品、产品区域准入认证的经营主体,专项扶持资金2万元。积极开展统一品牌策划、包装设计和宣传推广,打造新田县公共品牌,组织市场主体参加农博会等展会,增强农村产业影响力,助力产品外销。(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五)推动消费能力全面提升

16.多措并举促进居民增收大力推进乡村富民产业发展,拓宽农民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渠道。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探索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强化产业联农带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企业落户新田,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居民增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商工信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机事务中心、县产业开发区)

17.做好就业服务和保障工作落实企业稳岗补助政策,保障就业岗位稳定。落实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加强企业培训服务,提升就业人员技能,提高就业率。(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六)推动消费环境全面优化

18.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环保、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为重点,深入清理整治各类市场准入壁垒,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对促销活动、社区集市、户外展示、招牌设施设置等简化审批流程,实行线上即报即办。以跨部门联合方式提升监管抽查效率,对公众消费场所无事不扰。牵头单位:县数据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消防大队、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19.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对商家举办户外促销活动、居民夜间摆摊、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平台热线作用,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渠道,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先涨价后打折”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 :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

20.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组织市场主体参加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国际食品餐饮博览会等重大会展活动,支持市场主体赴北上广深开展产销对接,推动新品出湘。为经营主体扩容升级提供服务和保障,狠抓限上企业培育,加大对市场主体个转企,企升规的支持力度,全年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10家以上。对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及规模以上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给予专项扶持资金5万元;对新增限额以上的批零住餐“大个体”给予专项扶持资金3万元。对批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专项扶持资金5万元、8万元、10万元。对零售及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专项扶持资金5万元、8万元、10万元。对住宿、餐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专项扶持资金5万元、8万元、10万元。大力培育电商主体,通过B2B、B2C、C2C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网络年销售额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的电商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专项扶持资金5万元、8万元、10万元。(牵头单位 :县科商工信局,责任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三、组织实施

1.“专班化”运行。成立新田县提振消费工作专班,由县科商工信局主要负责人任召集人,县人社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县科商工信局为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包括县科商工信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产业开发区、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税务局、县水利局、县数据局、县消防大队、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住保中心、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县农机事务中心、青云集团、县邮政公司、中石化新田公司、永汽新田分公司、县城乡规划设计院、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科商工信局,负责日常协调和调度工作。

2.“常态化”调度。建立工作清单管理机制,各牵头单位细化分解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建立任务清单政策宣传清单,明确具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建立定期工作调度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一通报,一季一小结一评价,全年考核”,相关情况及时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将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单位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困难。

3.“长效化”推进。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县财政安排促消费引导资金,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广播、政务新媒体、工作群,加强对消费热点、消费促进活动的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促消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大力宣传推介好经验、好做法,提振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合力。

附件:新田县提振消费工作专班

         

附件

新田县提振消费工作专班

一、专班组成人员

人:邱露华  县科商工信局党组书记         

副召集人:贺朝群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雨滴  县文旅广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李淑玲  县科商工信局副局长         

胡耀文  县人社局副局长

宋运松  县文旅广体局一级主任科员

杜勇刚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柏成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胡三林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志波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红兵  发改三级主任科员

谢其波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戴明航  县民政局副局长

    县住建局副局长

乐龙臻  县交通运输水运事务中心主任

欧海滨  县卫健局副局长

邱小兵  县城管执法副局长

卢贵明县水利局总工程师

曹成纲  县税务局副局长

谢志杨县公安局副局长

尹小军县数据局副局长

王若飞县消防大队参谋

危剑平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总工程师

欧少波  县城乡规划设计院院长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徐鹏飞县住保中心副主任

刘春红县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主管

蒋文涛县农机事务中心副主任

何永华  青云集团总经理

郑宏建  县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欧朝锋县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邓伟哉县移动公司副经理

李黎明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谢红霞中石化新田公司副经理

    永汽新田分公司副经理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科商工信局,负责日常协调和调度工作。专班下设提升消费能力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排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提升消费品质(科商工信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城乡规划设计院)、提振文旅消费文旅广体局民政局、卫健局、青云集团)、优化消费环境(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邮政公司)等4个工作组,分别由县人社局、县科商工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二、工作目标

打造省级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举办系列促消费活动,推动服务消费扩容升级。大力推进内需扩量提效攻坚,提升消费能力,聚焦汽车和成品油消费、绿色智能消费、数码产品消费精准发力,推动大宗消费稳定增长。依托“文旅+一产”“文旅+二产”“文旅+三产”发展路径,提升消费内涵,推动文旅消费融合发展。持续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加快打造全县富硒农特产品一条街。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不断提升消费服务质量。全年新增限上商贸企业10家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额以上批发业商品销售额、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住宿业营业额、餐饮业营业额增速分别实现6.5%、7%、8.5%、11%、15%。

三、工作任务

1.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提振消费措施。4个工作组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摸清相关行业和企业详细情况,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具体措施。一是提升消费能力工作负责调研乡村富民产业发展、稳定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定政策措施,推动居民增收。二是提升消费品质工作负责调研县城的商超、酒店、水果店、咖啡店、奶茶店、夜宵店、饮品店足浴等业态发展情况,定政策措施,引进国际有影响力的消费品牌和国内被列为2024年中国新消费品牌“百强榜”企业,推动店铺开展高标准提质改造。三是提振文旅消费工作负责调研游乐场、KTV、酒吧、清吧、电影院等业态发展情况,定政策措施,促进“文旅+三产”融合发展,推进休闲采摘、观光旅游、农事体验等乡村休闲旅游发展、“富硒农业+特色旅游”研学线路、适老化改造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生活照护等服务和产品开发。四是优化消费环境工作组负责调研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是否依法依规经营,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先涨价后打折”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平台热线作用,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渠道,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负责调研润兴城周边适合做临时停车场的闲置地块。负责全县划行归市的引导,舂陵河道清淤、润兴城所在河段蓄坝,润兴城公共交通运营接驳等工作。

2.大力宣传提振消费政策,广泛发动企业参与。全面整理政策干货,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张贴横幅、宣传海报、印制手册等形式,结合微信群、公众号转发,大力营造提振消费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入企宣讲提振消费政策活动,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沟通,让更多企业知晓政策、享受政策。结合日常走访、调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提振消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促销活动、提质改造等,改善消费环境,提升营业额,充分激发市场消费活力。

3.严格审核奖补项目,发挥政策激励作用根据支持对象及使用范围,以“企业自主申报、商务部门审核公示”为原则,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项目进行奖补。严格开展现场审核,通过对项目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认真核对,对购进设备现场核实,确保项目真实性,为后续奖补资金的精准发放打好基础,充分释放政策激励效应。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凝聚共识。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大力提振消费”,李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各单位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抢抓政策机遇,实现促消费与惠民生紧密结合。全方位提振消费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树立“一盘棋”意识,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各部门紧密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2.细化任务,压实责任。聚焦提振消费重点任务,提升消费能力、提升消费品质、提振文旅消费发展、优化消费环境4个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尽快组织开展调研,制定提振消费的具体措施。5月底前,将调研情况及各调研领域提振消费措施报专班办公室。专班办公室汇总后按程序报县领导审批。

3.建立清单,高效推进。专班办公室根据县领导指示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印发工作清单,建立定期工作调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小结,全年一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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