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田县金陵镇永桂城文化礼堂建设工程,已由新田县新田县金陵镇永桂城村民委员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田县金陵镇永桂城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新田县金陵镇永桂城文化礼堂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新田县金陵镇永桂城村;
2.3 规 模:新田县金陵镇永桂城文化礼堂建设工程,总造价约为125.64万元,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6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新田县金陵镇永桂城文化礼堂的土建和装饰装修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和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要求【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的开标前2017年4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6.2、地点:新田县住建局;
6.3、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要求为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①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④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有效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2017年4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⑦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
6.4、上述资料要求提供原件检验,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6.5、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可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6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投标人提供的邮箱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15时00分,地点为新田县住建局四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田县政府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监督部门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田县金陵镇永桂城村民委员会
地 址:新田县金陵镇永桂城村
联系人:尹先生 13874397211 谢先生1360746982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68号CTA财富中心12010
驻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潇湘阁一号楼一单元502室
联系人:欧先生 1777595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