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内容
经县国资局批准,新田一中有部分废旧物品向社会公开出售。现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出售招标。请有意竟买者于2016年3月25日下午17:00时前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
联系人:15874659606(张先生)13874784698(雷先生)
二、报名时间、报告地点、投资方式、报标时间、投标地点、投标押金、中标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2016年3月25日下午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镇烟霞路49号)
3、投标形式:采取暗标形式投标
4、投标时间:2016年3月28日上午9:00时
5、投标地点: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我中心不再另行通知,各投标人应按时参加竞标,逾期视为弃权处理。
6、底标总价及保证金:底标总价约为人民币贰万陆仟陆佰元整(¥2.66万元)。参加投标者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1万元)。竞标人采取现金现场缴纳(注:用信封包装),必须注明交款人及交款用途,否则后果自负。报名者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投标。
7、中标、弃标方法:采取“谁高标、谁中标“的方法;如最高标额相同时,所有标额相同的竞标者采取抓阄方式确定中标者。中标后弃标者,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不予返还;未中标者,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三、相关要求
1、招标出售废旧物品明细:见公告附表
2、标的物存放地点:新田一中
3、本次附表所有物品作一个整标招标出售。
4、招标出售固定资产的货款回笼:中标人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按中标价格将所有交易货款一次性打入出售方指定的帐户,便于出售方清场。逾期未将货款打入出售方指定帐户,中标都将作废,投标押金不予退还。
5、中标价格为出库价,中标后物品出库拆装费、上车费、运费以及搬运工人等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出库应提前一天通知出售方。
6、中标人在中标后20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交易中标的固定资产全部出库完毕,不得影响出售方办公场地交接的执行。若不按时出库完毕,由此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由中标人全负。
7、若投标交易成功,出售人和中标人双方各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标准承担交易服务费。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新田一中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补充和解释。
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