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索引号: 4311280016/2026-30965 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26-01-13
名称: 《关于城区及乡镇政府所在地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文号 :    
《关于城区及乡镇政府所在地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 2026-01-13 11:43
  • 来源: 司法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序号

单位名称

意见内容

是否采纳及理由

1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1.<<通告>>第二条"禁燃"的具体范围为:1...2...3...4...建议明确禁放区内全年、全时段、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依法从严加强零售店监管。

2.<<通告>>第二条限放区:....建议明确限燃区内元旦、立春、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元宵节、清明节、中元节(农历七月十四日至七月十五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限燃时间为:.....和通告第二条重复,建议删除。

4.<<通告>>第四条集中燃放区域:.....按照上级指示,不要设置临时集中燃放点,建议删除这条。

5.除上述时段外,其它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句话建议删除。

2

县公安局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

县应急管理局

4

县消防大队

5

中山街道

6

龙泉街道

7

注:1.此表由文件起草单位填报;

2.一个单位若有多条意见,应逐条注明是否采纳及理由,不予采纳的须注明与提意见单位的沟通协调情况。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各省市政府
市州政府
县区管理区网站
站群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政务邮箱:xtgovment@126.com

主办: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新田县数据局(新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0746-4767803(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标识码:4311280016    湘ICP备10010030号    湘公网安备 43112802000004号

  • 湖南省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三湘e监督
  • 监督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