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80016/2026-30963 | 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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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等6部门印发的《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燃放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需要对原《新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及乡镇政府所在地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进行修改,特制定新的《通告》。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拟解决的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明确了的限放区域和时间。《通告》规定限放区内元旦、立春、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元宵节、清明节、中元节(农历七月十四日至七月十五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征求意见和协调情况
2025年12月30日,《新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及乡镇政府所在地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县消防大队、龙泉街道、中山街道等相关单位征集了意见。2026年1月6日,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上进行了讨论并通过。
五、制发程序
本文制发前已经多方征求意见完善和报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12日
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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