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成效导向。注重考核在增加便利、办事优化、精简材料和压缩时限等方面为群众和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在考核中,进一步细化考评指标,提升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发动群众监督、评价改革,倒逼工作推进,为改革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环境。
二、考核对象及实施部门
(一)考核对象: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财政局、税务局、房产局。
(二)实施部门。考核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三、考核内容、指标
(一)统一窗口受理。
1.考核内容:在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设置综合受理窗口,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一次性收取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管理和纳税申报所需全部材料。同时一并设置税费征缴、证书发放业务窗口,不再单独设置交易备案、合同网签等窗口,添置办事公开栏、自助查询机等设备,提供咨询引导、信息查询、打印复印,以及公证、银行、邮递等便民服务。
2.考核指标:(1)在规定时点前完成综合受理窗口设置;(2)明确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受理;(3)房屋交易管理、纳税申报、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事项集中入驻。
(二)整合精简申请材料。
1.考核内容:以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管理、纳税申报等法定和房地产调控政策所需申请材料为基础,同类材料整合归并,制订并统一发布申请材料目录清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2.考核指标:(1)共同制定和发布统一的申请材料清单;(2)严格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
(三)分类压缩办理时限。
1.考核内容: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管理、税务等部门根据不同类型的办理事项,制定统一的办理期限标准,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并向社会公示和承诺。
2.考核指标:(1)在规定时点前制定统一的办理期限标准;(2)向社会公示和承诺办理时限。
(四)实行后台并行办理。
1.考核内容:整合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管理和纳税申报业务办理流程,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对于已实行交易登记一体化的地方,继续按交易登记一体化体制运行。对于交易管理与登记分设的地方,综合受理窗口受理后,将录入信息分类推送房管、财政、税务等部门,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并行办理相关事务,办理结果信息互通共享。
2.考核指标:(1)按“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 要求整合办理流程;(2)严格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登记前置审核程序。
(五)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
1.考核内容。打通现有房屋交易管理系统、税费征缴系统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联系,实现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管)、财政、税务、银行、公积金等部门间信息自动交换和实时共享。尽快完成房屋历史测绘成果的移交。年内完成城镇国有土地、房屋存量登记数据整合工作。
2.考核指标:(1)在规定时点前打通各业务信息系统的联系,畅通数据流通渠道。(2)在规定时点前完成房屋历史测绘成果的移交。(3)在规定时点前完成城镇国有土地、房屋存量登记数据整合。
(六)推行“外网申请内网审核”。
1.考核内容。依托政府网上政务中心,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向房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广大群众开放业务终端,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
2.考核指标:(1)在规定时点前构建不动产登记网上申报平台;(2)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
四、考核方法
对照改革任务,坚持日常检查和综合考核相结合。各地每月上报改革推进情况,考核实施部门及时跟踪,做好抽查暗访和指导督促,在2018年9月下旬和12月中旬分别组织集中考核。对改革进展突出、有典型经验和亮点的,给予表彰和推荐,对改革进展落后的,定期进行通报。对改革进展停滞、阻力大,群众反映突出的地方,要严厉问责。
五、考核要求
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是省委、省政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一以贯之,抓紧抓好。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管,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抓好改革工作。
(二)严肃纪律。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是关系民生的重点工程,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始终秉持“讲原则、动真格”的理念,实事求是地对各地各单位的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切实用好考核这一“利器”,确保改革任务按要求、按标准层层落地、产生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