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春节前后劳动者返乡返岗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工作,确保一季度开好局起好步,实现“开门稳”“开门红”,为全年经济平稳增长打下坚实基础。新田县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复工招工稳工。
一、发放返岗复工补贴
在我县规模工业企业就业的员工,在2026年2月24日(正月初八)之前到岗(返岗)并正常上班的,发放200元/人的一次性返岗复工补贴;2月25日(正月初九)至2月26日(正月初十)到岗(返岗)并正常上班的,发放100元/人的一次性返岗复工补贴。
二、发放一次性基层就业补贴
对到县内民营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出资设立或者参与设立的市场主体等城乡基层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编制内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基层就业补贴。
三、发放一次性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补贴
对企业自主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补贴。
四、发放一次性兴业扩岗补贴
规模用工企业来园区投资建厂,创业项目成功孵化、“个转企”、就业帮扶车间升级入驻园区的,企业投产一年内新招员工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500元/人的一次性兴业扩岗补贴。
五、发放一次性入园就业补贴
对首次在园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员工一次性入园就业补贴。
六、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
在园区规模工业企业稳定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标准(最低缴存标准以当年度住房公积金政策为准)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企业和个人各一半,每人最多补贴3年。
七、发放见习补贴
符合条件的园区规模工业企业可认定为青年见习单位,对青年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的,按政策给予企业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补贴。
八、提供住房保障
对夫妻双方均在园区规模工业企业就业且在县城规划区无住房的,可以提供一套夫妻公租房。对园区规模工业企业的中层以上干部,在县城无住房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提供一套公租房。
九、妥善安排子女就学
凡在园区规模工业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确保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在县城内就学。
十、强化用工服务
结合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季活动,强化企业岗位信息宣传,搭建企业与求职者供需对接平台,推动招聘服务进社区乡村、进园区广场、进商超夜市、进车站景点,实现招聘广覆盖。运用好“新就业”等线上服务平台,为求职者和用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加强用工指导,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
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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