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规定》的背景及意义是什么?
优化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近年来,我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重大举措,出台了《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行动导则》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在永州江华召开高规格的现场推进会议,全省营商环境加速改善。
为了促进投资贸易和创新开放,激发市场活力,营造稳定、公正、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由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
二、《规定》的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规定》在起草过程中,全面梳理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外省市经验做法,聚焦企业和群众“最烦”“最痛”“最怕”“最盼”,召开调研座谈会、咨询分析会22次,面对面听取10余名专家、20余家协会商会和130多家企业的意见建议,征求了市州政府和省直单位意见,为提高《规定》的针对性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规定》主要内容是什么?
《规定》共36条,针对我省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最为突出的问题和企业最迫切的需求,提出了相关要求。
1、以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要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和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政务数据联通,资源共享,规范行政许可办理程序,精简政务服务申报材料。
2、以加快项目落地为重点,优化投资贸易环境。围绕企业投资落地全过程,对企业开办与注销、市场准入、招商引资、项目审批与服务、施工建设等方面进行规范。要求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得非法干预市场主体的投资自主权,严格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承诺。
3、以降低企业成本为重点,优化生产经营环境。重点对纳税、政府收费、电子政务平台收费、公用企业收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收费进行了规范。同时,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行为、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人才保障、融资服务等做出了规定。
4、以减少对企业的干扰为重点,优化监管执法环境。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联合检查,对新产业、新业态、新产品采取审慎的监管措施。
另外,为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还建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体系,明确了相关责任。
四、《规定》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是怎样规定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部门履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调查核实和监督检查等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五、《规定》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监督体系是怎样规定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部门应当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并向社会公开。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规定、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部门应当受理,依法及时处理并反馈投诉举报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发展环境状况进行评价,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