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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80016/2026-31508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信访人刘某某于2026年7月28日通过网上投诉向国家信访局反映2025年12月-2026年2月在新田县友谊水库抢险维修工程被拖欠27000元的问题。新田县水利局非常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已调查处理完毕,处理意见如下:
经查,新田县友谊水库抢险维修工程业主单位为新田县水利局,施工总包单位为中交宏禹(湖南)水利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0日至2026年2月4日,刘某某在该项目中提供自带机械设备及配套操作服务,经核算总费用共计57000元,项目实施期间,施工单位已支付30000元,剩余27000元费用未按期结清。据调查核实,施工单位原承诺于项目完工后一次性结清全部款项,但因施工单位、业主单位相关工作衔接及刘某某自身原因,该笔剩余款项未兑付到位。
2026年8月3日,新田县水利局专项约谈该项目负责人谭某,督促施工单位限期落实款项兑付工作,对方承诺一周内支付到位。2026年8月6日,施工单位通过汇款方式全额结清所拖欠的27000元费用。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得到实体化解。
新田县水利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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