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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新田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8-05
名称: 关于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何某某反映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文号 :    
关于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何某某反映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 2025-08-05 11:43
  • 来源: 新田县信访局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 【字体:   

信访人何某某于2025年5月21日通过网上投诉向永州市信访局反映其于2025年5月18日,在咸鱼app被名为胡某杰欺诈了2100元的问题,新田县公安局非常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已调查处理完毕,答复意见如下:

经查,何某某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湖里街道康晖社区居委会居民,2025年5月18日,何某某在咸鱼app向实名认证为胡某杰的卖家购买3张“京东E卡”,交易完成后,胡某杰提供的卡密无法验证。后胡某杰向何某某发货实体卡,何某某收到快递后发现为无效卡。经走访调查,胡某杰长期在外务工,经与胡某杰父母沟通后,其父母表示愿意代为退款给何某某2025年7月17日,新田县石羊镇派出所民警将胡某杰父母代交的退款2100元,通过微信已转交给何某某,该事项已了结。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得到解决。

新田县公安局

                          202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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