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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李某某于2023年4月6日通过网上投诉形式向国家信访局反映其在湖南恒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永州市新田县大凤线项目务工,工资仍未支付的问题,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常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已调查处理完毕,处理意见如下: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诉求属实。李某某为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石井镇居民,在永州市新田县大凤线项目务工时被欠薪,因双方在计量上产生部分争执,导致未付工资。
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该信访事项后,及时对该项目进行了调查了解,承建方湖南恒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也组织与李某某进行了沟通。经双方核实确认:李某某在新田县大凤线项目务工期间未领工资为7700元,通过双方协商,2023年4月12日湖南恒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已通过转帐方式先行支付7200元至李某某建设银行卡中,剩余500元待实际扣税后余款另行支付。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得到解决。
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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