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80016/2025-30558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一、新田县康宁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4月16日,新田县医疗保障局对新田县康宁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开展精神专科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标准收费的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71057.24元。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其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追回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71057.24元;2、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71057.24元的2倍罚款142114.48元;3、对2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扣分;4、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移交县卫健局。
二、新田县康民微创外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5月9日,新田县医疗保障局对新田县康民微创外科医院开展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的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1164.21元。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其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追回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21164.21元;2、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21164.21元的1.5倍罚款31746.32元;3、对4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扣分;4、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移交县卫健局。
三、新田县康惠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2月25日,新田县医疗保障局对新田县康惠药店开展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重复用药、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伪造医学文书的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374.06元。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追回损失医保基金2374.06元;2、对上述违规问题处罚款4629.47元;3、解除特殊门诊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并向社会公布。
四、新田县建国药店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2月25日,新田县医疗保障局对新田县建国药店有限公司开展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重复用药、伪造医学文书的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72.19元。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追回损失医保基金372.19元;2、对上述违规问题处罚款728.98元;3、终止医保门诊统筹定点服务协议1个月(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27日)并向社会公布。
五、新田县人民大药店诚信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2月25日,新田县医疗保障局对新田县人民大药店诚信店开展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伪造医学文书、超标准收费的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085.07元。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追回损失医保基金1085.07元;2、对上述违规问题处罚款2148.09元;3、解除门诊统筹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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