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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5月16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对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始终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牢牢把握巡察政治定位,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并围绕反馈意见研究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2024年11月5日,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对照检查、深刻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在立足“当下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着眼“长久立”,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和机制,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事项,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截至2025年2月28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6个问题细化为4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9个,阶段性完成整改3个,未完成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2件信访件,已办结2件;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17件,已办结16件,正在办理1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1.问题1:政治机关建设有待加强
(1)政治学习不注重实效。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组织学习,2024年7月至9月,党组会“第一议题”共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次。二是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重要论述精神、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等内容列入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计划,做到第一时间学习,增强学习实效。三是修改完善《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细则》,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重要论述精神、批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等列为固定内容。2024年7月至12月,党组会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6次。
(2)学思用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问题的检察官进行了批评教育,引领更新司法理念,提高责任担当意识。二是分批有序组织干警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检察业务素能提升培训班,检察干警的政治理论和司法理念素养显著提升。三是修改完善《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的工作指导意见》,对常见的十类轻微刑事案件明确相对不起诉的标准,及时更新干警司法理念,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得到更好贯彻落实。
(3)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视不够,存在敷衍了事。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检察长专题党课、意识形态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刻领悟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二是研究制定《新田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责任清单》,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2.问题2: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偏差
(4)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精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对公民个人信息、知识产权和规范执法等多个方面制发检察建议,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二是认真落实《新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政协新田县委员会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与转化工作的方案》,加强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力度,推动双向衔接转化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5)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担当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设置“检察护企接待室”,畅通企业法律咨询渠道,同时组织干警深入100余家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难题。二是建立涉企案件办理台账,对符合条件的“涉企”案件进行标签化受理,及时跟进掌握“涉企”案件办理情况。三是依法慎重办理民营企业家和民企涉罪案件,切实把好涉企案件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四是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依法综合履职,通过多种方式实现社会综合治理,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6)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的理念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二是巡察反馈的两个案件均已办结,生态植被得到了恢复。三是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细化线索移送、接收、办理、反馈等环节,及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确保法律监督移送线索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3.问题3:司法为民有温差
(7)为民服务意识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警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重点学习公开的类型、范围以及审批权限等要求,确保案件信息公开规范。二是通过对在办案件的相关信息排查,于2024年10月在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条。三是深化检务信息公开,2024年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125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8)司法救助开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跟踪回访,持续传递司法温度。二是联合民政、残联等部门形成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综合救助机制,扩大救助效果。三是根据《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的要求,坚持“应救尽救”,深挖司法救助线索,及时对因案致困难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2024年共救助8件2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9万元。
(9)化解信访矛盾不够用心用情。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走访举报、书信举报、电话举报及网络举报等信访举报方式,设置信访接待室,由专职人员负责接待信访群众。二是重视初信初访受理、办理工作,积极落实首次信访领导包案制度,通过带案下访、司法救助、检察听证等方式,合力推进涉检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三是对进入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做好风险化解工作。
4.问题4:“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有短板
(10)做优刑事检察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业务分析会,对案件评查情况问题和成因逐一分析,进行了深入研讨和剖析。二是组织干警学习《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提高干警的办案能力。
(11)形式主义一定范围内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谈话+引领”,采取“集体谈心”和“一对一谈心”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干警树牢正确的政绩观。二是严把检察建议制发流程,健全完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线索发现、初核、立案、调查、建议制发、跟踪督导等环节工作机制,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效。三是积极听取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线索,对存在的问题重点督办推动整改落实,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12)司法作风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学习带动司法作风的转变,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二是对卷宗封面问题进行了整改,对办案检察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对全院案件卷宗制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及时整改问题。三是严格执行《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质量考评工作的奖惩办法》,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通过常规评查、重点评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实现评查案件全覆盖,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5.问题5:法律监督质效有待提升
(13)侦查监督跟踪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案例研讨,有效增强了干警的监督敏锐性,通过提前介入、实地督查、“两法衔接平台”等多元化渠道,及时、高效地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二是建立侦捕衔接制度,坚持每月与公安机关会商,通报侦查活动违法情况促进整改,就案件证据标准、法律适用问题加强交流,确保执法标准统一,提升侦查监督质效。
(14)执行监督刚性不足。
整改情况:立足执行监督职能,针对监管场所、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刑罚交付执行等领域的违法情形,及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
(15)公益诉讼持续跟进监督乏力。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检察建议跟进监督办法(试行)》,跟踪监督行政机关的回复整改、依法履职、受损公益恢复等情况,对需持续跟进监督的案件常态化开展“回头看”,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落地见效。
6.问题6: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有差距
(16)办案人员政治站位和业务能力存在偏差,精准打击“黑恶”犯罪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对案件承办检察官作出处分。二是组织召开案件剖析会,深刻剖析涉黑恶案件,学习关于黑恶势力犯罪相关量刑规定,提升了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由院领导带头办案,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准确取证,确保定性量刑准确。
(17)“打财断血”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检察官学习两高两部涉黑恶案件的法律法规,提升干警办案素养。
(18)监督做好涉恶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座谈会,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涉黑恶刑满释放人员的登记和建档,严格落实“一人一档”,按季度对涉黑恶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走访。二是根据掌握的信息,每月对刑释人员进行跟踪帮教,及时跟踪掌握其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
7.问题7:“利剑护蕾”力度不够
(19)落实“一案多查”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对案件承办检察官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提高了办案人员落实“一案多查”意识。二是对近三年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了梳理倒查,并建立台账。三是组织刑检部门办案人员学习《关于人民检察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的实施意见》,按要求移送问题线索。
(20)对专项重点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专班召开案件质量分析会,对2024年办理的未检案件进行了认真总结。二是出台“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对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
(21)法治宣传缺乏深度广度。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优势,通过“两微一端”等渠道,推送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短视频,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结合“进百村访万家”活动,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发放“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典型案例等法治宣传资料2000多份。二是立足办案,精准普法。在案件办理后,深入村(社区)向居民普法宣传,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威严。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不够有力
8.问题8: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严
(22)日常作风建设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对干警给予通报批评教育。二是建立完善督查通报制度,制定《新田县人民检察院谈心谈话制度》,常态化开展通报、谈心谈话工作,加强对检察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筑牢纪律意识。
(23)执行纪律处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纪律处分决定,按要求收回违规发放的资金,并对负责审核发放绩效的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建立受纪律处分人员台账,严格按规定发放津补贴。三是开展领导班子成员上党纪教育党课,多次组织干警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9.问题9: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实
(24)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牢牢抓住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发出工作提示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二是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宣讲会,加强了领导班子及干警的党风廉政教育。
(25)“好人主义”思想较为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优势,对工程项目建设和招投标等进行监督。二是紧盯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督促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问题台账、责任清单及整改清单。
10.问题10:工会经费使用不合规
(26)超标准发放工会活动服装。(27)工会经费开支不规范。(28)工会会费缴纳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守《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时追回误发的经费。二是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补齐工会票据资料。三是完善工会经费管理机制,定期收缴工会会费。
11.问题11: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29)现金收支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新田县人民检察院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对现金的支付、收取、登记、存放、盘点作出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新田县人民检察院的货币资金管理。同时强化责任追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人员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二是严格遵守《新田县人民检察院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三是对财务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明确要求规范现金收支管理。
(30)固定资产未入账。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固定资产入账情况核查工作,建立未入账固定资产台账,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录入资产系统并进行补记入账,对财务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制定《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机关通用办公办案设备配置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固定资产的范围、配置标准、配置条件和程序、日常管理,规范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的管理。三是组织财务人员自学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编制的制度汇编,并选派参加省财政举办的资产管理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31)食堂管理欠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食堂开支结算单、工作餐申请、会务方案,由财务人员补记入账。二是已对财务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进一步增强财务管理负责人的责任心。三是完善《新田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新田县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加班用餐管理等方面加以规范细化,明确专人负责食堂食材验收、入库监管,防止出现错报、误报等问题。
(32)个人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收回。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催缴小组,以电话、邮寄催缴函(附往来明细)的方式联系借款人开展催缴工作,同时明确1个月的归还时限。截至2024年12月,个人借款已全部收回。二是对财务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三是严格执行《新田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对往来结算资金进行管理,不允许往来挂账。
12.问题12:工程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33)履行合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监管暂行规定》,明确项目工程的规范管理、合同监督部门及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工程项目合法有序开展、合同履行合法规范。二是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参加省院组织的网课培训,有效补强了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知识短板。
(34)项目验收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签字的验收项目完成了补签字程序。二是成立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项目现场检查、资料审查、整改监督、竣工验收等过程,重大项目可聘请第三方验收机构,加强对项目验收的监督把关。三是制定《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申请、审批、验收流程进行了规范。
(三)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规范
13.问题13: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充分
(35)“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加强了对党组工作的职责、规则和程序等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充分征求意见,做好会前酝酿、会中讨论、会后落实,对决策环节做好文字记录,出台会议纪要,确保决策过程有据可查。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三是严格执行《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会前充分沟通,征求班子成员意见,提前制发议题单及议题相关材料,会中讨论发言按照确定的班子成员顺序的倒排序进行发言,表决时班子成员逐个表态发言,“一把手”最后表态发言,在民主集中的基础上做出决策。
(36)评先评优不够公开透明。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新田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新田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考核原则、内容、标准等关键环节,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格落实《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按季度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考核结果均由民主测评、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开公示,并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民主测评、部门推荐等方式确定推荐对象,并及时进行结果公开公示。
14.问题14: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37)党组班子配备不齐、结构不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日常了解、调研谈话、核实甄别等方式,加强对干部队伍结构、人员配备等方面的结构化、专业化分析,做好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二是积极请示汇报,配齐配强领导班子。三是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有序开展干部调整,注重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
(38)选人用人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运用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等方式确定部门负责人人选。对涉及人事调整的事项,坚持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做好会前充分沟通,征求班子成员意见,会中充分讨论,确保选人用人规范、严谨、有序。二是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每年12月底组织开展述职测评。三是针对年轻干部的岗位和需求,通过组织培训、导师帮带等方式,提升年轻干部能力素质;注重岗位实践锻炼,有步骤、有计划将优秀年轻干部进行培养锻炼,增强后备力量。
(39)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新田县人民检察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对编外人员招聘、使用、权利和义务、管理和监督方面做出相关规定,规范编外人员管理。二是严格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按时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三是定期对编外人员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排查,坚决避免出现合同过期或未签合同的情况。
15.问题15:基层党建工作存在弱项
(40)政治机关党员占比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以“规范程序、优化结构”为抓手,做好新发展党员、接收转入党员工作,党员队伍结构持续优化。二是为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多次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支部“一月一片一课一实践”活动、发展党员培训会,抓实了发展党员教育培养工作。三是积极与县直工委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发展党员的相关要求,每半年对发展对象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积极推荐培养成熟、表现优秀的发展对象。
(41)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展党员入党的档案资料组织开展核查。二是对核查出的笔误进行修正,同时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以一季度一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42)党支部换届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研究制定了《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换届选举流程、严肃换届纪律。二是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全市检察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党务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三是严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按时按程序完成支部换届选举。
(四)反馈问题:落实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16.问题16:上一轮审计反馈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
(43)针对“两房建设”未投入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积极争取支持。二是重新启动完善相关手续,加快推进后续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务求实效。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毫不动摇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懈改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3.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持续将深化巡察整改同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注重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紧紧把握巡察整改契机,进一步查找解决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工作中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努力织密制度笼子,彻底堵塞滋生问题漏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4781112;邮政信箱: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人民检察院,425700;电子邮箱:xtxrmjcy2016@163.com。
中共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