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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25-01-20
名称: 关于新田县畜禽、水产养殖行业监管问题整改完成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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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田县畜禽、水产养殖行业监管问题整改完成的公示
  • 2025-01-20 11:30
  • 来源: 新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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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省环保督查组反馈的永州市畜禽、水产养殖行业监管问题,我县对照整改方案和相关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整改,现将落实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任务:永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对畜禽、水产养殖行业监管 指导不到位,牵头督导不力。2023 年永州市共接到环境信访、投诉问题1824件,其中畜禽养殖问题368件,占比20.2%。 

    二、整改目标: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整治管控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养殖业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三、整改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下发《2024 年永州市畜 

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永州市牛蛙养殖专 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农业农村部门指导、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乡镇街道属地管理、村组协防协管的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水产养殖问题排查与整治工作。

(二)强化问题督办整改。针对信访投诉的养殖问题,要求县市区和养殖户对标对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按照“一场一 

策”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表面整改等问题,整改到位后要按规定流程及时申请销号。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全部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及运行情况、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工作方案,并定期更新。

(三)持续推进资源化利用和水产生态养殖。畜禽粪污资 

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还未全面竣工的县市区要全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在 2024 年 12 月底前全市所 有县市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要完成市级验收, 并做好项目档案整理归档和后续监管工作。

(四)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 

渔业高质量发展等项目,大力推广水产生态养殖。

(五)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农业农村部门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和水利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压实部门责任。

四、整改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养殖业环境整治工作专班,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常务副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整治工作,下设专班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为办公室主任,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将环保信访事件需整改的问题明确分配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落实。

    (二)全面排查摸底,问题及时销号。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2024年新田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县的154家畜禽养殖场进行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情况排查摸底,并建立台账资料。对湖南众烁种养开发有限公司废水乱排、新田县骥骐种养专业合作社臭气新田县松林种养专业合作社臭气等信访问题完成销号。

(三)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严格监督养殖场的粪污去向情况,指导我县140余家生猪养殖场建立了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不断强化监管手段,加大巡查力度。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每星期不少于3次对规模养殖场进行巡查,每3个月确保对全县所有规模养殖场全面细致摸排一遍,做到不漏一户。重点督查省市、中央挂号的环保问题养殖场,检查养殖场环保处理设施状况及运行情况,养殖场粪污排放和处理情况要求养殖场按照规定配备废水处理、粪便处理等设施,确保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加大政策引导力度优化《新田县2024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对开展了粪污处理设施改造的64户养殖场给予奖励,充分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引导养殖场开展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提升,提高养殖场粪污处理能力。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项目新田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规模化沼气发电工程、有机肥生产线工程)正在建设中,该项目位于在永州市新田县枧头镇查林村窝塘自然村,项目总占地84931m2,在生产区北部建设 1 个规模沼气发电工程,主要设施有厌氧发酵储罐、膜式储气柜、匀浆池、防渗膜储液池、沼气发电机组等设施;生产区南部建设 1 个有机肥生产线工程,主要建设原料及发酵车间、后腐熟及打包车间、有机肥仓库。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畜禽粪便 40 万 t/a 以上,年生产有机肥 10 万吨。建成后主要服务于新田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将从各畜禽养殖场收集的粪污或干粪等进行预处理和发酵后产生的沼气进行发电,沼液沼渣经固液分离,固体沼渣经发酵、陈化、破碎筛分等工序生产有机肥,沼液通过建设田间消纳体系用于果蔬基地施肥,实现畜禽粪污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五)积极推广绿色健康养殖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水产绿色高质量发展骨干企业。为提高我县渔业生产标准化程度,减少水产养殖业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推动我县渔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全面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我县正在大力发展工厂化养殖,水稻+N示范点建设等

(六)加强水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监管。结合“利剑行动”,对全县水产用药经营商户和水产养殖场户进行监督检查,对渔业投入品进行监管,严格落实水产养殖台账登记制度,出动检查人员120余人次,开展培训3场次,培训人员15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有效保障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对水产养殖业主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告知书700余份,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整治,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不发生较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

五、验收销号意见:见附件《关于永州市畜禽、水产养殖行业监管问题验收销号意见》。

畜禽、水产养殖行业监管问题已整改完成,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联系电话:0746-4723756。


关于永州市畜禽、水产养殖行业监管问题验收销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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