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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新田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9-22
名称: 中秋国庆“双节”消费警示:理性消费、安全出行
文号 :    
中秋国庆“双节”消费警示:理性消费、安全出行
  • 2023-09-22 10:51
  • 来源: 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 【字体:   

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使广大消费者能够欢乐、祥和、安全地度过“双节”假期,新田县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安全出行。

一、购物消费要理性

“双节”期间,线上线下商家推出各类商品促销打折活动,诸如向消费者推送优惠券、折扣券、赠券、赠品等,在使用中又设置许多复杂的限制条件让消费者眼花缭乱。消费者购物时要货比三家,谨防虚构打折,避免价格欺诈,做到理性消费。

、选购月饼要仔细

购买预包装月饼时,要查看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标注的产品信息是否清晰完整;购买散装月饼时,要注意查看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是否有标签标注,并且应选择标签标注齐全规范,保质期、生产日期标注明确的产品;购买自制私房月饼时,首先应查看其是否有食品生产许可资质,制售人员是否采取相关卫生防范措施。

三、餐饮消费注重安全节俭

消费者“双节”假期在外就餐时应选择有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干净卫生、亮化程度高的餐饮店。合理膳食,不吃生食水产品。按需点餐,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不攀比、不炫耀,把“光盘行动”作为一种时尚,争做绿色、节俭消费的实践者。

、外出旅行签合同

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和旅游线路时,要综合考虑旅行社的信誉、服务水平等因素,注意查看其《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签订旅游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约定旅游行程、游览景点、交通工具、住宿标准、餐饮标准和双方违约责任等内容,避免发生增加自费项目、缩减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强迫购物等争议情况。

五、维护权益留凭证

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要向商家索要发票或相关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证据。如遇纠纷,先行与经营者协商,若无法达成和解,可及时就近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也可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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