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3-2536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3号)、《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16877-2008)、湖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关于开展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专项清查并实施注销登记的通知》(湘农机监发[2017]18号)及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变型拖拉机使用年限及变更发动机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农机监发[2018]13号)文件规定,下列2台拖拉机将于2023年8月31日前达到报废使用年限,请相关机主于2023年8月31日前主动携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前往新田县农机事务中心(地址:新田县龙泉镇龙泉路36号,电话:0746-4713152)办理拖拉机注销手续。逾期,我单位将对所列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等依法宣布作废并予以注销。凡被注销牌证的拖拉机不得再上路行驶。
附:新田县已达最大使用年限拖拉机清单
新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日
附件
新田县已达最大使用年限拖拉机清单
序号 |
车牌号 |
姓名 |
地址 |
1 |
湘11-J3501 |
刘国亮 |
新田县龙泉镇扒田丘村 |
2 |
湘11-J3513 |
付会忠 |
新田县龙泉镇瑶塘窝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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