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3-2529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39号)、《关于做好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82号)等文件规定,我局成立包括水工环、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验收组,组织对新田县湖南新田富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核查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查阅相关资料,听取矿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和村民代表的意见,以“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作为根本遵循,客观、公正作出验收结论。
特此公示。
附件:年度验收意见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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