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1-2124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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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城市集中供气工程建设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于2019年6月竣工, 2021年9月1日组织了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收工作,于9月3日至9月30日在水土保持验收网进行了公示。2021年12月1日建设单位将自验收资料报新田县水利局进行备案。对验收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查,该项目基本复核水土保持验收备案要求,2019年6月27日下达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2021年3月21日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26200元,水土保持手续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水土保持措施项目正常运行。具备备案条件。现予公示。
新田县水利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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